日前,关于浙江大学的一则新闻引发了全网热议:7月17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处分决定显示,该校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但只是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众多网友感到难以接受的是,明明被法院裁定为强奸罪的犯罪实施者,为何校方仅给予留校察看这样“罚酒三杯”式的处理方式?这样的处分是否有据可依?
7月21日下午,浙江大学官方微博就此回应,表示该处分决定合乎学校管理规定: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乍一看,浙江大学的说辞不无道理,但校方的回应忽略了两个关键问题:
努XX的行为性质并不属于违纪,而是已经构成了犯罪(犯罪中止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远大于违纪,校方对努某某的处理为何援引的却是《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即使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仍然有从重的“开除学籍”与从轻的“留校察看”,为何选择从轻发落?其依据何在?
根据网传的一份浙江大学说明显示,努某某获刑后,其所在学院讨论认为其系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又因努某某为毕业生,因此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如果这份说明是真的,那就很搞笑了。
电视剧《亮剑》里,有一个很恶心的段落。解放战争结束后,李云龙的三团长段鹏,犯了“生活作风问题”,把人家姑娘给“那个”了。上级政治部决定给予段鹏记大过处分,转业回乡。李云龙吹眉毛瞪眼睛不答应,跟政委掰扯说“男人嘛,常常管不住自己,改了不就完了,干吗毁人家前程”,硬是撤销处理决定,回头教育段鹏说“你把那姑娘娶了吧,免得以后再犯错误”。
《亮剑》这一处剧情对人民军队的抹黑,引发了许多军迷的强烈质疑。要知道,人民军队之所以能够从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靠的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所赢得的群众基础,靠的就是严明的军纪。淮海战场上的几十万小推车,充分说明了一支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革命队伍,它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可以有多么的强大。换句话说,像段鹏这样的事情要是发生在现实中,都不用上级政治部过问,李云龙自己就能掏枪把他给毙了。
电视剧里的事情,也不是真没发生过。民国时期的“杀妻名将”张灵甫,犯下血案后经老上司王耀武求情被秘密释放,一时间舆论哗然。人心尽失的反动政权最终让位于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人民政权,这不是没来由的。
读史可以知兴亡,明得失。一转眼都2020年了,可还是有人没能从中得到教训。什么叫“干吗要毁了人家的前程”?那段鹏这样的货还毁了人家的清白和人生,这笔账该怎么算?!堂堂百年学府,却在这样的事情上翻了车。成都武侯祠里的攻心联说得好,“不审势即宽严皆误”,还望浙大要深思啊。
上游新闻评论员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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