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消息,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臣公司)“国酒茅台防伪溯源系统”项目专项经理将防伪数据大量泄露非法获取利益,致使假酒流入市场,造成贵州茅台经济损失百万元。
2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对蔡某拿、蔡某刚侵犯商业秘密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蔡某拿、蔡某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各罚款5万元。
(截图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书显示,2014年1月,被告人蔡某刚与被告人蔡某拿相识,其得知蔡某拿任天臣公司“国酒茅台防伪溯源系统”项目专项经理后,蔡某刚便采取拉拢、腐蚀等手段指使蔡某拿为自己窃取茅台酒防伪溯源数据。
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蔡某拿在明知蔡某刚为了制造、销售能够通过“茅台酒防伪溯源系统”验证的假冒茅台酒防伪溯源电子标签的情况下,仍然违反公司相关保密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六次通过扫描读取茅台酒生产线防伪溯源数据、下载天臣公司对公邮箱内的茅台酒防伪溯源数据等多种不正当手段,窃取、复制了茅台酒防伪溯源数据,并将数据非法披露给蔡连刚。
被披露数据量共计700余万条(可制作成700万瓶能够通过防伪溯源验证的假冒茅台酒)。对此,蔡连刚陆续支付蔡永拿好处费共计30000余元,蔡连刚获利40000余元。
由于防伪数据库遭到泄露,贵州茅台只得向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采购防伪密管系统,并将原有防伪标签升级为安全芯片防伪标签,同时废弃前期采购的4.3万余枚防伪标签。据计算,防伪数据库的泄露直接导致贵州茅台经济损失约105.7万元。
据和讯网报道,2016年9月,贵州茅台方面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市面上出现大量的“高防茅台酒”,这些酒通过RFID扫描后得出与真品茅台酒相一致的验证信息,但经公司专业人员鉴定却属假酒。
与此同时,茅台酒公司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袁某发现,“国酒茅台防伪溯源系统”数据库中存在大量重复数据,排查有80余万条;袁某就写了“防伪溯源系统异常报告”(异常数据统计表)通过邮箱传给公司领导。
贵州茅台方面称,经排查发现,公司防伪数据库存在异常记录数据80余万条(即非法注入到系统中的数据),制假分子可通过这些数据大量制作能被防伪溯源软件识别的非公司RFID芯片。而侵入时间一般在凌晨,假酒集中发于仁怀、遵义、浙江、长沙,主要流向遵义、贵阳、北京、长沙等等;基本锁定扫码手机持有人信息。
2016年11月8日,侦查机关在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还房小区D栋楼下将蔡某刚抓获;同年11月9日,侦查机关在上海高铁火车站站台广场将蔡某拿抓获。
原标题:防伪数据遭泄露700余万条 贵州茅台损失超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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