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用电大户,用电成本高低对工业企业运行有着重要影响。11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2019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即日起至11月23日,凡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均可申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重庆市经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作为电力直接交易三大主体,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均应为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主体。非独立法人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也可以参与交易。但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以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则不得参与交易。
具体来看,对电力用户而言,申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不受电量门槛限制,可自行参与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参与直接交易的工业用户均需完成准入手续。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作为电力直接交易的另一主体,发电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火电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瓦以上),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的发电企业。所有统调水电企业均应参加。同时鼓励统调新能源发电企业参加。
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则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次申请准入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均应分别按照相应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市经信委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取消水火配比参与直接交易的模式,采用价差传导方式,不再执行水配比。供电公司根据目录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发电企业让利空间分别折算成对应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结算电价。
上游新闻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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