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简单地说,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他说,外商投资法草案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确保中外投资享有同等待遇,并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作出明确的保护规定。
在张宇燕看来,外商投资法的出台非常必要。首先,出台外商投资法首先是我国经济发展内在的需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外资特别是技术密集型的外资,将在长期内扮演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角色,因此,我们需要给外商一个非常良好的法制环境,这也是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非常重要的内容。其次,外资法在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外资法也将回应一些国际关切,比如政策透明度、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环境等。
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
这是“制度型开放”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张宇燕看来,这体现出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不断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进一步在制度层面与国际接轨。其中,外商投资法就是制度型开放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必要且及时的,它对中国贸易、投资、竞争力提升等各个方面都有好处。
张宇燕说,规范别人就是规范自己。确立以制度为保障的、以规则为基础的投资环境,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他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这即表明我国按照自己的道路和节奏来推进开放,也显示出开放与改革之间的良性互动。
上游新闻记者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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