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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讲话”精神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重庆市城乡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05-08 15:42:49 来源:当代金融传媒

在2018年11月1日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重申了我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作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为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定向导航,深刻阐述了加快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时代要求、政策支持、重要作用及面临挑战等科学内涵,引起与会代表及我国民营企业界强烈共鸣,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对保持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明确民营经济发展走向、树立民营企业家信心、凝聚发展共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极大地推进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实践充分证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


(二)为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在这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再次宣示“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那些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所谓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言论,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习总书记主持召开这次座谈会,目的就是集思广益、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保持和增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提出要抓好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目的就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使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三)加快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时代的呼唤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充满机遇,民营企业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完全可以也应该能够为祖国强大和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党和人民对民营经济的殷切期望,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民营经济已成为重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营经济是天生的市场经济,是最有活力、最具创造力的经济主体。改革开放40年来,重庆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日益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直辖以来,我市民营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一)重庆民营经济的贡献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017年,重庆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接近万亿大关,达到9832.6亿元(2011年只有4896亿元),占GDP比重首次突破一半,达到50.5%,占税收总额比重达到57.6%,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2%。目前,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占全市的88.7%,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0%在民营企业,重庆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26.9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96.8%,几乎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今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达到4942亿元,同比增长6.6%;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50.3%,较去年同期提高0.2%,民企已经成为人民乐业的沃土,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巨大蓄水池。


(二)重庆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2016年重庆市非公经济三次产业比例为4.2:45.7:50.1,2011年重庆市非公经济三次产业比例为3.5:66.3:30.2,5年间第三产业比例得到较快增长,对经济转型作出了显著的贡献。2017年,在全市科技型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了96.7%;全市民营企业累计建立20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200余家民营企业成立了科研机构;全市民营中小企业建立市级技术研发中心353个,有效发明专利8000多件,占全市总量近八成。对外投资贸易方面,重庆民企已成为“走出去”主力军,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占全市超过80%,货物贸易进出口占比接近一半。重庆市民营经济纳税1605.8亿元,同比增长23.5%。


(三)重庆入围中国民企500强企业稳步推进

2017年,入围中国民企500强的有:金科、龙湖、隆鑫、力帆、新鸥鹏、华宇、宗申、中昂投资、华南物资、小康控股、博赛矿业等11家企业,按入围企业数排名,在全国排名第11位。据资料显示,我市入围榜单的企业:2014年有10个,全国排第14名;2015年有12个,全国排第10名 ;2016年有13个,全国排第9名。与上一年比较:中昂投资在缺席一年后重返榜单。2015年以来连续3年入围的重庆民企,除了金科、龙湖、隆鑫、力帆和宗申,还有新鸥鹏、小康控股、博赛矿业、华南物资。从入围企业的结构上看:2017年入围的11家企业都来自传统行业,房地产有5家,制造业有5家,贸易类有1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入围。


三、重庆市非公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除政策性约束、融资渠道不畅、自身管理能力较弱等老问题外,产业结构不合理、集群化和集团化程度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自身造血和融资策略不完善等,也成为当前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

全市民营经济结构呈现“二重三轻”的畸形结构。与其他省市相比,重庆民营经济存在第二产业比重过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问题。重庆民营经济结构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汽车摩托车制造、餐饮住宿三大传统产业,其比重已超过民营经济总量的七成,而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发展不足,占比不足一成。


(二)企业集团化和产业集群化程度不高

民营经济普遍存在专业化程度较低、产业链短、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很难在整个产业链中确立核心竞争优势。由于竞争力不强,重庆市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与周边省市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也还有相当差距。如2017年四川和贵州,其民营经济占GDP比重分别达到56.1%和53.2%,同期广东和浙江的占比也分别达到53.8%和65.2%,而重庆市只占50.5%,与重庆直辖市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长期以来,重庆民营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不足,研发水平总体较低,创新能力同发达省市相比较弱,再加上转型所需职业技术人才的供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全市民营企业技术转型步伐。从企业申请专利情况看,重庆民营企业所拥有的专利主要集中在外观设计等科技含量较低的项目,即使有一些核心技术专利也主要分布在力帆、隆鑫等少数大型民企中,绝大多数民企缺乏创新能力。


(四)外部环境发展滞后

一是有关部门对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公务员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不足,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不强,导致政府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二是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领导力度不够。部分区县(自治县)仅靠商会从统战角度联系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工商局下属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缺乏人员编制、资金、办公场地及统筹协调手段,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不健全,经营企业的诉求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因重庆市区县市政项目,是由国企代表政府项目指定招商、决算、组织审计及资金支付管理等,因政府资金支付困难,有意拉长审结时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存在国企对民企以大欺小的情况,重庆有的区县(自治县)这种现象甚至较为严重,导致民营企业运转难以维系,有的民营企业因此而破产。同时,缺乏对民营经济科学规划,严重影响了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民营企业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因相当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没有建立基层党组织。导致非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忽视企业文化建设,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一些地方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很难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发展非公经济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职工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是融资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程序复杂、担保费用过高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一大难题。虽然国家和地方都已经出台了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等相关政策,但金融机构仍然没有找到解决民营企业抵押不足、担保困难的有效方法,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五是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生存发展困难。在通货膨胀推动下,“四率”(利率、汇率、税率、费率),“三金”(薪金、租金、土地出让金),“两价”(原材料价格、资源环境代价)不断提高,企业成本直线上升,高成本导致企业利润大幅缩水,企业持续经营发展困难;


六是司法贵执行难,导致企业资金运转举步维艰。据调查发现,经济纠纷案件较多的民营企业,主要原因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企业自身管理人才短缺,管理机制及制度混乱,管理创新能力较差,法制意识淡薄,科技创新及抗风险能力差等造成。一旦有了经济法律纠纷,争取法律保护诉讼保全经济支付能力差,因司法机构人员短缺,司法与金融配合联动不够,导致对债务人的监管不宜,债权人缺乏保障,诉讼周期过长,特别是房屋、土地等大额资产处置得不到金融按揭政策的支持,只能是现金买卖交易,执行十分困难,资产极大缩水,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五)企业管理水平不高

部分经营者习惯传统的家长制管理方式,企业缺乏现代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发展规划和人才储备。部分企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念缺失,忽视职工权益保障,逃税漏税、违规违章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重庆近年来出台系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


(一)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2017年8月28日重庆市公安局发布《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为更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而提出的30条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


二是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2017年11月,重庆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18条,主要规定了检察机关着力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内容。


三是为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利提供司法保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6条,可概括为提升两点认识、明确三个要求、推进六项工作、创新五项机制,即“2+3+6+5”工作方案,形成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合力。


(二)政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一是营造发展民营经济良好社会氛围。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20日出台《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办事难”、“创新难”、“维权难”、“负担重”、“人才缺”等发展瓶颈,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重庆力争到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7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90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创造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达到65%左右,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90%左右。


三是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提出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四张清单”,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政策清单,每年清理并公布一次。全面实施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全责对等、问责精准,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全面公布涉企政策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企业减负政策、财政奖补政策、惠民利民政策和招标投标信息等涉企政府信息集中公开。


(三)着力解决融资难、办事难、创新难、维权难、负担重、人才缺等问题,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

一是强化保障机制。提出切实加强组织推动、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政策落地机制、鼓励改革试点示范、强化统计监督考核等方面具体意见。其中,在完善政策落地机制方面还要求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具体问题。


二是建立信息研判机制。全面清理、评估、优化已出台涉企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和采纳民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在强化统计监督考核方面,要求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分析研究通报。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市级财政每年对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区县予以资金激励。


 五、加快推进重庆民营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构及工、青、妇等组织,在党员中开展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树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纳税光荣等职业道德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走依法致富之路。


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及环节,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便捷服务。政府为非公经济建立政策咨询、产业扶持、科技服务等平台,如建立集信息发布、企业宣传、政务公开为一体的网络传输系统,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科学建立民企与国企同台竞争机制,特别是建立政府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公平竞争规范机制,遏制行政审批腐败行为,打击取替卖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完善配套服务,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从法律及管理规范入手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遏制力度,引导行业自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建立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健全扶持非公企业配套政策措施和社会服务体系,优化司法队伍,建议对涉及非公经济有关经济案件的执行及承包市政工程审结最长时间不能超过1年的限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解决非公经济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分类指导,助推非公经济科学发展。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实情,探究企业发展制约瓶颈,协助企业度过经营困境,为企业降低成本、优化结构、拓展市场、增收致富建言献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确保政府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并引导企业向节能环保、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新兴领域拓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一是拓宽产业领域,消除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束缚。允许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打破国有企业独家经营的垄断状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允许有实力的民营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垄断行业,搭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淘汰落后产业,把社会资源集中到高效率的企业,最大限度地避免资源的浪费。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非公经济法制监管体系。革除政府部门对非公经济的不合理约束,建立公务员损害非公企业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落实“平等进入、公平待遇”。规范、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增强产品质量保障及安全意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是完善落实扶持政策,推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做好各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避免“有政无果”的情况。工商、税务部门建立企业准入及退出联动机制,采取一站式“进入、退出”服务,简化申办及退出手续,缩短办理时限,解决民营企业“进、退”难问题。财税部门要抓好民企优惠政策落实、宣传到位、补贴及时,优化奖励政策,遏制腐败行为,保证政府优惠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助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非公经济金融信贷体系建设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按照国家服务微型企业政策要求,确保微型企业贷款总量、增量、比例逐年稳步增加。对微型企业的支持不分经济性质、规模大小、行业类别,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诚实守信,满足信用等级要求,就大胆给予扶持。


二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结合大多数民营企业“短、频、小”的贷款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开展“金融知识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宣传信贷产品、信贷流程、办贷条件、结算程序、利率定价及服务承诺,帮助企业掌握金融业务知识,为银企构建合作平台。帮助企业健全财务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指导企业提高信用意识、管理意识、创新意识,使企业树立起守信用、重管理的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建议金融与涉及非公企业经济案件建立司法联动机制,金融为司法部门处置房地产等大件资产提供金融按揭服务,提高非公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


三是优化信用评级,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根据区域民企特点和差异,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级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潜力、守信程度等建立民企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在授信范围内允许循环使用、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充分利用国家利率杠杆作用,促进民企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利率政策、企业风险程度、信用等级、市场利率水平、贷款效益目标及信用合作等因素确定和调节贷款利率水平,对优质客户在覆盖风险的情况下实行浮动利率优惠。


四是完善贷款担保渠道,拓宽民企融资空间。结合民企因抵押物缺失或不足导致融资难的实际,建立灵活的贷款信用机制,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为基础,以抵押资产和融资项下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进行抵、质押。在确认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可采取差额部分由公司担保、仓储、应收帐款、采矿权、商标权、股权等多种担保方式和有效手段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进行补充,扩大有效担保范围,解决企业贷款抵押瓶颈。同时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担保公司及行业协会,形成相互联保的信用共同体,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四)加强管理创新,提高非公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一是加强民营经济行业组织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协会、商会、研究会、促进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政府和企业保持正常的协调沟通渠道及信息传递工作,构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自主创新、创业基地和信息服务等自我发展平台。建立和完善社团组织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协调、维权等制度,制定非公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助推非公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非公经济组织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各级政府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非公经济的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民营经济引进的节能减排环保项目、扩大内需和增加出口创汇项目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推行“职业经理”制度,克服和纠正“家族化”管理模式,克服非公经济“成功之后衰败”的怪圈。加强非公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关心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富二代”的素质培养,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员工竞赛活动,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实行技能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和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机制,切实转变家长制传统的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非公企业人才素质。


四是弘扬企业文化,提高民营经济市场竞争力。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内强企业素质、外树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来抓,让员工自觉落实企业经营理念、措施、目标。树立非公经济组织的核心价值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文化平台,推动企业文化由单一的制度理念层向管理实践层转变。


(五)加强“两翼”园区建设,促进重庆非公经济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加大重庆渝东南民族地区、渝东北三峡库区“两翼”地区园区建设投入,提高城市聚集能力。针对重庆“两翼”地区民营中小企业较分散、产业链不成熟、缺乏产业集聚效应等问题,分别在“两翼”地区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市级财政针对“两翼”地区“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市级对口扶贫集团牵头,通过市级财政资金、对口扶贫资金及“打捆”国家项目发展资金等加大对“两翼”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抓住沿海产业梯度转移机遇,创新招商引资渠道,出台扶持特色产业优惠政策,引导非公经济向园区集中、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扶持、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以主城区对口帮扶为载体,为“两翼”地区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充分利用“两翼”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通过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发挥大型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鼓励大型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让“两翼”地区中小企业承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以吸引更多相关中小企业集聚,产生聚集效应和规模效果。同时,还可以在主城的几大核心商圈、旅游景区及全市区县(自治县)城乡结合部分别规划民族特色饮食服务区、民族文化展示区等,助推城乡民营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繁荣。


三是围绕“两翼”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引进更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向区域园区集聚。根据重庆委、市政府加快“两翼”地区区域中心城市万州、黔江建设的要求,把产业集聚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力措施,把发展非公经济作为产业集聚区产业链的重要一环,让民营中小企业加入到国有大企业的配套体系中来,在同大企业合作过程中得到壮大,在壮大过程中形成集群效应,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在“两翼”地区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两翼”非公经济科学发展。四是创建农民工创业园,助推“两翼”地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政府在工业园区为返乡农民工建立农民工创业园,加大基础设施及厂房建设投入,在用地、财税、融资等方面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工加强技能培训、项目筛选、金融支持、规避风险等指导。同时,引导对口帮扶单位(主城区、市扶贫集团),为“两翼”与主城区搭建创业就业信息网络平台,为“两翼”区县(自治县)农民工创业园提供经费扶持、科技援助、人才培养、创业指导、创业示范、项目引进、信息共享等支持,助推农民工创业增收。


(作者简介:杨胜华,教授,现供职于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冉杨,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城市及区域规划专业博士,现供职于重庆市展图建筑甲级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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