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第四季度,年度购汇额度又将“归零”,一些投资者准备赶在年底前一次性换完外汇,还有的人打算利用亲戚朋友的额度换汇。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目前境内个人结售汇的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7个外汇违规案例。其中,重庆籍彭某于2015年9月至12月,通过地下钱庄购买美元16笔汇往境外,金额合计1383.58万元人民币。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8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另一名浙江籍洪某私自买卖外汇,于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私自购买外汇,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对于这类非法转移资产的行为,监管越来越严了。记者从重庆外汇管理部了解到,境内个人办理购结汇业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据实结算,没有额度限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累积办理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购结汇额度,超过上述额度,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银行不予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大额外币现钞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关系紧密,多数国家对外币现钞管理均较为严格。此外,根据反洗钱、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以及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制度,银行对一些异常、可疑、大额的外汇交易一般会主动开展尽职调查,包括要求个人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果个人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外汇交易真实、合法,银行可以拒绝办理。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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