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移动端消息,2月26日,财政部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明确,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财政部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年具体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原标题: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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