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物不能用老办法来管。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正在探索医保基金审慎监管制度,对一些特定条件下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市医保局医疗保障监督检查组副组长陈晓林介绍,“包容审慎”监管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创新。医保基金的“包容审慎”监管主要是指对无主观故意、对基金未造成损失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医药行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等创新项目,在规范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种监管方式,防治出现“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式的监管,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事物。
陈晓林强调,“包容审慎”监管不是不监管,或放松监管。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市医保局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对欺诈骗保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制定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从重处罚事项清单,通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第三方评估等风险管理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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