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时代徐徐拉开帷幕。
据央视新闻,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拉开。
一条主线、三个统筹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此次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坚持“一条主线、三个统筹”。
“一条主线”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三个统筹”包括:一是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的策略发展,形成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二是统筹推进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实施一揽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统筹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包容存量改革,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平稳实施改革。
创业板2009年设立,截至本月24日,创业板公司共有807家,占沪深全市场的21%。总市值6.8万亿元,占全市场的12%,创业板运行10年多来累计实现股权融资8000亿元。
科创板从宣布创立到正式开板,只用了220天。基于科创板经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进度很可能更加迅速。业内普遍预期,注册制框架下的创业板首批企业年内将落地。
科创板与创业板的异同各有三点
据兴业证券总结,创业板改革后与科创板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涨跌幅限制相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新上市企业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第二,注册流程相同。在试点注册制的安排方面,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大体与科创板一致,注册程序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
第三,融资融券与科创板相同。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但是,创业板改革后依然在诸多方面和科创板存在差异。
第一,券商跟投要求放松。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
第二,上市行业上,科创板要突出“硬科技”特色。明确创业板的板块定位,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体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
第三,在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上,科创板要求投资者具备50万元的资产门槛,但创业板对存量投资者不设要求,对新增投资者的资产门槛则定为10万元。
对于这一准入门槛的差异,证监会在4月27日晚间的答记者问中称,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同时,科创板允许未盈利的企业发行上市,而创业板在改革初期上市的企业均为盈利企业。因此,两个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差异,是符合两个板块各自定位和实际情况的。目前看,创业板投资者人数虽然多于科创板,但两个市场规模不同、体量不同,上市公司数量不同,不能简单用投资者绝对数量多少来判断市场流动性。此外,两个板块的制度安排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都将进行评估完善。
五大关键改革方向
记者将深交所、证监会发布的规则梳理出最受关注的五大变动方向,供投资者参考。
变动一:新增投资者设两大门槛
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注意,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不包括在内。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如果是已经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即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存量投资者如果首次参与按照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申购、交易,还需要以纸面或电子方式重新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变动二:涨跌停板放宽至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此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变动三:注册制审核
创业板改革的根本变化之一,就是从过去的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与科创板类似,未来创业板的新股发行申请将有交易所进行审核,通过后交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具体的流程包括:明确受理、问询与回复、中止与恢复审核、上市委审议、提交注册。
根据规则,发行上市审核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时间同样不超过3个月。
变动四:上市条件优化
创业板改革之后,市场包容性明显提升,通过多元化上市条件的设置,对红筹、VIE架构、未盈利企业张开了怀抱。
上市规则要求,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变动五:设立上市委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委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交的审核报告和发行。
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同时对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供咨询。
创业板上市委人数上限是60人,审议事项包括再融资、重组上市。根据规则,审议发现发行人存在尚待核实的重大问题,委员难以作出判断、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经合议可暂缓审议。
谁将迎来利好?
伴随着注册制的深入,企业上市流程的简化,券商投行的业务势必将受到直接冲击。
安信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创业板注册制相对利好头部券商和具有突出投行实力的中型投行,头部券商的优势在于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项目资源,因此在数量和规模上预计会领先行业;中小投行的优势在于中小企业项目资源相对丰富,投行业务对整体业绩弹性更大,且更容易集中公司资源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张奥平则告诉钛媒体,注册制对VC/PE最重要的影响在于,一二级市场估值价值套利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少,Pre-IPO的投资模式将不复存在,破发也将会常态化。所以,投资要更多关注企业的长期价值创造能力。一级市场股权融资已成为注册制时代下企业长期价值的“试金石”,注册制对企业能否实现IPO判断的核心是能否实现市场化的市值的能力。
潘向东认为,创业板注册制将带来五大方面的利好:
一是利好积累较多中小企业项目的券商。因为创业板市值较小,一直以来,中小券商是承销主力。二是利好中小市值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显著提升创业板市场活力,再叠加前期再融资新政利好,中小市值创业板个股将更为活跃。三是利好有直接融资需求且发展速度较快的板块,例如TMT、生物医药等成长行业。四是利好拟分拆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目前已有部分A股上市公司拟通过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五是利好项目储备丰富的创投企业。
上游新闻综合自澎湃新闻、钛媒体、新民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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