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重整方案表决前,力帆股份迎来强势涨停。
11月24日晚间,*ST力帆(力帆股份601777)发布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11月25日债权人会议将表决《力帆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会议将表决《力帆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1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复牌。11月24日,*ST力帆报收6.00元,达到5.08%涨停,换手率1.75%。
同一天召开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
据了解,2020 年 8 月 21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作出(2020)渝 05 破申 32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力帆股份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0)渝 05 破 193 号《决定书》,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为力帆股份的管理人,负责开展重整各项工作。
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重庆五中院及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并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经重庆五中院同意,力帆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和经营方案。
力帆股份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范围、调整的方式等。
将成吉利换电车型制造唯一上市平台
按照力帆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力帆股份现有总股本约13.14亿股,其中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限售股2793.1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12.86亿股。本重整计划将以公司12.86亿股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32.14亿股。在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14亿股,增至45.28亿股。前述2793.13万股限售股在满足条件后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5亿股。前述32.14亿股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其中,转增股票中的约13.50亿股将用于引入满江红基金。满江红基金将向力帆支付相应受让价款3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购买优质经营性资产及实施产业整合并购等。满江红基金中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并承诺受让股份三年内不减持。
转增股票中的9亿股用于引入产业投资人。产业投资人将向力帆提供优质产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将上市公司打造为吉利科技集团换电车型制造唯一的上市平台,并择机将中高端智能网联换电业务注入,通过资产重组为公司导入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重点鼓励的换电新能源汽车生产、汽车与摩通产业整合机遇、产业技术支撑等。
此外,产业投资人还将通过综合方式推动力帆履行原售各类汽车车型涉及的售后维保责任,利用自身资源加快推进公司汽车与摩通产业转型升级,并与力帆签署关于换电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的授权协议及有关基地代加工业务的转移协议,以支持保障前款换电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产能。产业投资人承诺限售期亦为三年。
转增股票中的约9.65亿股用于清偿债务。其中,约4亿股将分配给力帆股份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约5.65亿股则分配给力帆乘用车等十家主要营运子公司清偿债务,以彻底化解其债务风险,保全经营性资产。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力帆股份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实质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同时,10家主要子公司经营性资产得以继续保留经营,使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力帆股票成为有价值且有潜力的资产,从而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重整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力帆控股,变更为满江红基金。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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