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透焕肤套装3件套”及套盒内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蜜芝泉沁透焕肤晚霜”、“蜜芝泉沁透焕肤柔晳露”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
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上述化妆品,其标签上标示的委托方长沙玺和赢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广州菊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否认生产销售过该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国家药监局:停止经营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等化妆品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