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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超市老板正当防卫维权四年:从有罪到无罪,一切都变了
03-31 14:01:02 来源:上游新闻

2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常亮故意伤害案进行二审宣判。再次站在被告席,崔常亮忐忑不安。

2018年6月30日,有人在崔常亮经营的超市内滋事,崔常亮持菜刀致二人轻伤,他也因故意伤害罪被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崔常亮防卫过当,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崔常亮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他是正当防卫行为。

二审法院改判无罪时,崔常亮已泣不成声。

3月底,崔常亮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为了“正当防卫”这四个字的判决,他等了将近4年。4年间,故意伤害罪和防卫过当困扰着他和家人,也让他们一家的生活陷入阴霾。

▲3月30日,西安,崔常亮说,为了桌上这些判决书,他努力了将近四年。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姑父菜店被砸后,超市老板求和解

34岁的崔常亮是山西文水县人。2014年,他们举家搬至陕西西安,在西安长安区杜曲街办小江村开了一家小超市。

超市位置很好,在村内十字路口拐角,对面是一所小学。崔常亮说,这间超市维系着他和父母、妻子及两个孩子的全部开支。

2018年6月30日,一则电话过后,彻底打破了他们一家的生活。

当日,表妹打来电话称,自家菜店被人砸了。不明原因的崔常亮和父亲急忙赶向菜店。

这家菜店的经营者是崔常亮的姑父。菜店位于西安长安区杜曲街办冯家村,距离小江村约3公里。

崔常亮说,赶到菜店时,砸店的人早已离开,姑父一脸委屈:“咱把人家爸惹了,人家不让咱开店了。”

见没伤人,损失也不算大,众人未报警。

菜店内外不足1分钟的监控,还原了砸店过程。监控画面显示,当日下午1时51分,两名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出现在菜店门口。一黑衣男子独自进店,抱起柜台上的电子秤砸在地面。随后,黑衣男子出门掀翻菜店外摆放的物品,并对崔常亮的姑父指指点点。此后,黑衣男子再次返回店内,将装有豆芽的菜盆抱起,将豆芽及水倾倒在其他待售商品上,随后离开。

事后,崔常亮得知,黑衣男子姓卢,是冯家村当地人。

卢某曾向警方说明了砸店缘由:当日上午,他父亲在该菜店买菜,与一名年轻店员发生口角,店员扬言要捅他父亲,他听后很生气,便与人来到店内砸了电子秤,并要求菜店店员道歉。

崔常亮姑父则说,事发后,店员因害怕,当即买了一张高铁票返回老家。

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崔常亮一家发现,他们并不认识卢某。但崔常亮却认出摩托车上另一男子,此人是小江村的人,常来他的超市购物。于是,他提议,找此人说和。

“我们是外地人,在这里做生意本就不容易,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哪怕给人家买条烟、给点钱,这事也就算了,别耽误做生意。”崔常亮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得知卢某正在附近一家羊肉泡馍馆就餐,崔常亮父子买了一包18元的香烟向泡馍馆赶去。

在泡馍馆,与卢某一同就餐的有四五个年轻男子。在案证据显示,与卢某一同就餐的多人称,席间来了一老一小,见面就给他们每人发烟,但不知为了何事。

崔常亮说,他们父子发完烟后,小江村的那名年轻人愿意帮忙说和,让他们先离开。

小江村的那名年轻人告诉民警,吃饭期间,超市老板确实找过他,但当时什么也没说,发完烟就离开了,也不明白啥意思。

几个小时后发生的事情,涉事双方均向警方表示,始料未及。

▲事发当日,卢某在菜店内。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5人进入超市,40秒后爆发冲突

超市内监控画面记录了一场冲突。

当日下午5时13分,卢某等5人出现在崔常亮经营的超市内。当时,崔常亮父母、妻子和两个女儿均在场。他两个女儿一个1岁,另一个4岁。

在案证据显示,卢某一行5人中有3人曾受警方行政处罚,其中两人因吸毒,一人因赌博和寻衅滋事。

卢某等人突然到来,让崔常亮陷入恐惧。

崔常亮说,他认出卢某等人,又闻到了很浓烈的酒味,回想起上午在姑父菜店发生的事,他担心卢某等人伤及家人,于是将家人赶至超市内屋,自己从超市后面的厨房内拎出一把菜刀握在手中,藏在身后,让对方离开。

监控画面显示,卢某5人进店后,有人拿着超市柜台上的物品敲击着玻璃柜台,并用手指着崔常亮。

卢某称,进店就是为了买烟,但超市老板不肯卖,让他们出去,“我就说,‘你这超市东西我全要了,你看得多少钱’。”

事后,卢某向警方辩称,说这句话是他喝多了,借着酒劲乱说话。

卢某等5人进入超市40秒后,冲突爆发。

在案证据显示,同行者冯某宁用柜台上的糖果盒砸向崔常亮。崔常亮被激怒,挥刀向前,但被家人和卢某等人拦下。冯某宁又再次拿起一个糖果盒砸向崔常亮,崔常亮冲破阻拦,向冯某宁砍来。

上游新闻记者查看监控注意到,崔常亮冲破阻拦向冯某宁挥刀一次,冯某宁后退躲开,并用手不断试图阻挡崔常亮的攻击。之后,崔常亮手中有刀,但始终用脚在踹冯某宁,后被众人拦下。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从卢某5人进入超市到相继退出超市,全程仅65秒。

5人退出超市后,崔常亮持刀走出超市,崔父持斧头赶来,父子二人站在超市门口。

超市外的监控画面显示,卢某5人退出超市后并未离开,反而不断向崔常亮靠近,用手指着崔常亮,还有人试图冲破阻拦,向崔常亮发起进攻,但被拦下。

僵持间,卢某的同行者冯某从路边捡起一个木墩砸向崔常亮,崔躲开,但身后的超市玻璃门被砸破。于是,崔常亮持刀追上冯某。

证据显示,冯某逃跑时不慎摔倒,崔踢了冯某两脚后,再次持刀返回超市门口。

不久,冯某又捡了一块石头砸向崔常亮,崔常亮脸部受伤。崔常亮再次持刀追砍冯某,并致冯某右臂和外腹部受伤。

此后,崔常亮父子返回超市门口,与众人僵持。

崔常亮说,当时,周围来了很多人,与他们发生冲突的都是本地人,他是外地人,他很怕。直至警方赶到现场,他才扔掉菜刀。

▲事发当日,崔常亮经营的超市内,冯某宁用糖盒砸向崔常亮。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涉故意伤害罪名,超市老板被拘

当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杜曲派出所接警后赶往现场,并将现场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卢某等人为何回到超市?5人说法不一。

卢某及多数人称,他们原准备去洗澡,因有人要存摩托车,便来到小江村,期间,同行者冯某宁要去超市买烟,于是他们几人进入超市。

冯某宁对此却有两种不同说法。

事发当日,警方对冯某宁做笔录时,冯某宁称,“我们去超市目的就是想谈一下这事情(即上午菜店的事情),让对方回头给卢某他爸回个话(即赔礼道歉),这事情就算了。”

将近一年后的2019年4月28日,警方再次对冯某宁做笔录时,冯某宁又改称,自己是去买烟,没别的目的。“之前民警问我,我说我们打算去找超市老板谈一下上午菜店的事情,其实没有这回事,民警第一次问我时我酒还没醒……”

为何进店40秒就用糖盒攻击崔常亮?冯某宁说,超市老板以为他们是来闹事的,于是进厨房取了一把菜刀出来,让他们滚出去,他当时喝酒了,心里生气,就拿起了糖盒。

崔常亮说,到了派出所他才得知,卢某同行的两人受伤。警方为他做了笔录,直至次日离开派出所。

崔常亮父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此后,对方曾提出的赔偿金额超过了他家一年的收入,他们拒绝。崔家父子也认为,对方滋事在先,他们被迫自卫,“凭啥要给对方赔偿?”

2018年8月1日和10月10日,西安市长安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分别对同行者冯某和张某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事后证实,双方在超市内撕扯过程中,崔常亮持菜刀碰伤了张某的面部。

经鉴定,冯某右上臂近端5厘米皮肤裂伤,属轻微伤,右侧腹部15厘米皮肤裂伤,属轻伤;张某右颧颊部皮肤裂伤,留5.5厘米瘢痕,属轻伤二级。

2018年9月17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崔常亮被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拘。同日,警方也对冯某和冯某宁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崔常亮认为,警方在处理此事时,有失公允。比如,警方没对卢某进行处罚,令崔常亮很不满。“此事是因他引起的啊。”同时,崔常亮也认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的证据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提当日砸菜店一事。决定书认为,冯某、冯某宁等人酒后在超市买东西时与老板发生口角,冯某从门外拾起一块木墩子将超市一扇玻璃门砸碎;冯某宁用柜台糖盒砸向崔常亮。

此后,崔也将警方告上法院。

拘留36天后的10月23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崔常亮作出不批捕决定,认为他有自卫情节。崔常亮被取保候审。

警方告诉崔常亮,他不能离开西安,警方还需对该案复议、复核。

崔常亮开启了自我维权。在他看来,当日发生的两件事应该从整体判断,而非单独判断。同时,为何不拘留卢某也困扰着他,“哪怕一天都行啊”。

▲3月30日,西安,再次站在事发地的崔常亮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超市老板诉派出所“不作为”,遭法院驳回

这起事件一直影响着崔常亮一家的生活。

2019年4月3日,警方侦查终结,再次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崔常亮移送至长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崔常亮说,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让他签字认罪认罚,遭到他的拒绝。

2019年初,崔常亮一家做出了两个重要决定。

崔常亮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杜曲派出所告上法庭。崔常亮请求法院判令,杜曲派出所对卢某等人未依法处理的行为违法。同时,请求法院判令,杜曲派出所依法对卢某等人打人砸店一事做出处理。2019年4月15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此案。

2019年5月,崔常亮转让了正在经营的小江村那间超市。他说,前后发生的种种让他有点怕了。

据悉,此事发生后不久,崔常亮姑父便关闭了菜店返回老家。

2019年6月1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崔常亮诉杜曲派出所一案。

杜曲派出所未到庭应诉,但庭前提交书面答辩状认为,崔常亮所诉纯属虚构。《书面答辩状》显示,杜曲派出所已对冯某、冯某宁等人行政处罚程序合法,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警方称,因卢某未参与超市一事,但卢某涉嫌损坏冯家村菜店内财物,民警于当年7月4日宣布,行政处罚前告知。因卢某至今未到案,故未对卢某作出行政处罚。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涉事另二人未参与砸店、打人行为,故未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请求法院驳回崔常亮的诉讼请求,依法不应承担诉讼费用。

2019年9月27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驳回了崔常亮的行政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事发当日,杜曲派出所对发生在超市的案件已经进行了调查,分情况作出了相应处理。崔常亮诉请确认杜曲派出所未依法处理行为违法,与在案证据材料反映的事实不符。

▲事发当日,卢某在菜店内。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一审判有罪,超市老板当庭反问“当时情况,我该怎么办”

就在等待行政诉讼案宣判的同时,2019年8月7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崔常亮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崔常亮因琐事伤害他人身体,致两人轻伤,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崔常亮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辩护人也为其做无罪辩护。

2021年4月19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崔常亮犯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法律明文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身体、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在本案中,卢某等人酒后来到崔常亮经营的超市滋事,崔常亮在自己人身和财产遭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进行防卫,本属正当,但其在防卫过程中,持刀砍伤对方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以致造成二人轻伤的损害后果,系防卫过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崔常亮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将其行为定性为一般性故意伤害犯罪,显属不当,应予纠正。崔常亮因防卫过当致人损害,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两名受害人冯某和张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法院以二人无故未到庭为由,裁定二人撤诉处理。

对于一审判决,崔常亮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当时,我一直在克制,如果我的行为还算防卫过当,那么,按照当时情况,我该怎么做?家人孩子我都不管了?”崔常亮说。

崔常亮说,虽然一审判决自己免除刑罚,但确是有罪,他怕影响到孩子,也怕日后对方继续以此为由,纠缠他们一家索赔。

3月30日,西安,崔常亮及家人如今租房居住。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二审改判无罪,法院捍卫“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精神

2021年7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崔常亮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再次成为该案焦点。

崔常亮说,由于公诉机关始终认为他是故意伤害,他几乎是哭着完成了庭审。

在等待二审判决的日子里,崔常亮坚信自己无罪,但很惶恐。

2022年2月14日,疫情的阴霾正逐渐消散,崔常亮和他经营的小店也开始恢复正常。为了维系家中生活,他每天依旧很忙,没有假期,每天出门时天蒙蒙亮,回家时往往已是晚上八九点。

2月14日那天,法院的电话打来,让他去领取二审判决。他很紧张。在他看来,此事发生后,他们一家的生活都发生了重大转变:盈利的超市转让后,他们离开原址,另外开了一家店,但生意始终不如从前。

二审审判长说他终审获判无罪时,崔常亮说,他哭了,甚至没听清审判长之后的宣读。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评判认为,崔常亮实施致二人轻伤行为的前提是遭到了卢某等人的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因卢某砸了崔常亮亲戚的菜店而引发,崔常亮作为在小江村做生意的外地人,本想息事宁人,但找人调解未果,后卢某带数名饮酒的年轻男子来到超市,声称要将超市买了。从案发起因、双方人数对比、当时的语境上看,崔常亮感受到人身财产安全面临危险是有事实依据的。崔常亮让妻儿躲到后面房子后拿出菜刀,以一已之力对付对方五个人,该防卫方法属于人之常情。后对方对崔常亮连续用糖盒、木墩、石块砸的行为,导致崔常亮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处在高度危险之中,故案发时,存在不法侵害。崔常亮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属于正当防卫。

▲经二审判决,崔常亮终获无罪。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崔常亮要求对方退出超市无果后,冯某宁两次用糖盒砸崔常亮,对崔常亮而言,冯某宁的行为导致其面临的危险升级、事态更加紧张,冯某宁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后崔常亮在双方撕扯中持菜刀碰伤张某面部。对先动用武力、使用工具促使矛盾升级的一方实施还击的,可以认定还击一方具有防卫意图。

崔常亮将人赶出超市后,拿着刀站在门口,其是处于被动防御的状态。在崔常亮已经展示防卫工具后,冯某仍然对崔常亮进行侵害,第一次用近一人高的木墩砸碎超市玻璃后跑,第二次用砖块砸崔常亮脸部后跑,从超市门口的监控中可见崔常亮身边还有数名男子对其进行推搡和指点。在这样的紧张情景下,要求崔常亮对不法侵害是否还会继续、是否还会进一步升级作出准确判断,实属强人所难。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崔常亮面临的是危险程度不断升级的持续侵害。冯某宁和冯某的主动攻击行为升高了不法侵害危险,崔常亮面临的危险处于累积升高的状态,防卫人后续造成的后果应当归属于侵害人一方。因此,崔常亮致二人轻伤的行为,应整体评价为正当防卫。

领取无罪判决后,崔常亮一家给法院送了一幅锦旗。崔常亮说,感谢法院还他清白,也让他对西安营商环境充满信心。法院改判他无罪,给了他以后继续在西安生活、经营下去的勇气。

法院刊文称,该案纠正了“谁死谁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的法治精神。

崔常亮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的生活还要继续,他也将相关举报材料送至西安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要求警方依法处理脱罪者。

崔常亮说,父亲从小就教育他,人活着除了挣钱,还要相信世间有正义。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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