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消息,日前,抗战经典音乐作品《黄河大合唱》遭到恶搞,激怒了词曲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后人。1月29日,冼星海之女冼妮娜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些恶搞《黄河大合唱》的人,她感到很气愤,称他们“丧失了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良心”。“每当唱起这首歌,就应该触景生情,想到今天幸福稳定的生活,是成千上万的革命先烈浴血奋战而换来的。”冼妮娜说。
《黄河大合唱》被一些公司年会恶搞
北京天银律师所律师陈志伟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恶搞《黄河大合唱》的表演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篡改歌词涉嫌侵害作品的完整权。对此,侵权者须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等。另外传播视频的网络平台,如果收到权利人下架通知后仍然不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乱象:多段恶搞《黄河大合唱》视频 仍在多家视频网站上可见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两类恶搞《黄河大合唱》的视频在网络传播,一种是公司年会上的恶搞节目,一群人表情夸张,伴着节奏“群魔乱舞”;一种干脆篡改了原作的歌词,比如仍是《黄河大合唱》的曲调,却以“年终奖”为主要内容,唱到“年终奖,年终奖,我们在嚎叫,我们在嚎叫……”,这在腾讯视频里显示已高达946万次的播放量。
另外,“精神病医院合唱团”的《保卫黄河》视频在百度好看、劲爆视频、新浪视频、秒拍视频等平台上都能找到,还被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里转发播放。
看法新闻记者还发现,除了歌词篡改、年会乱舞,互联网上还能找到猫咪指挥、宿舍表演等形式的恶搞《黄河大合唱》的视频。在哔哩哔哩视频网站上,一个名叫“正在忙着吃土的王阿婆”的发布视频者上传了一则名为“可能是假猫,保卫黄河,表演者nene&四崽崽”的视频,视频中的背景音乐为保卫黄河,上传视频者以挥动猫咪的爪子作为指挥,两只猫咪分别演奏上半段和下半段。而在土豆、腾讯、百度好看视频网站上,也都上传了名为“药不能停,男生宿舍版保卫黄河大合奏”的恶搞视频。
一段“熊猫明历险记剧组”新年晚会视频里,《黄河大合唱》被篡改成了“年终奖”版
洗星海后人:望相关节目禁播 光未然后人:已约好法律专家
对于上述乱象,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有不少网友对其进行抨击,认为“民族精神不容亵渎”,“娱乐也需要有底线”。
开国少将龙飞虎之女龙铮向看法新闻记者表示,类似恶搞《黄河大合唱》这一类歌曲的还有很多。就在去年她参加的一个纪念活动上,几个身材高挑的女青年在台上歌伴舞《十送红军》。“本来这是一首体现江西红色革命老区群众送别红军上站场时,很悲怆的依依惜别之情的歌曲,却被她们阴阳怪气、扭扭捏捏的表演给玷污了。”
1月29日,《黄河大合唱》的曲作者冼星海之女冼妮娜在接受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她对这些恶搞《黄河大合唱》的人感到很气愤,认为他们丧失了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良心。“要知道,今天幸福稳定的生活,是成千上万的英雄先烈浴血奋战而换来的。”
她很气愤还表示,她父亲冼星海在为光未然写的《黄河大合唱》这首歌词谱曲的时候,用了六天六夜时间,不眠不休,一气呵成。“他在创作时,想到了八路军战士在前方克服万难,在游击健儿的配合下,形成了铜墙铁壁,与日本鬼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所以他饱含对祖国和人民的满腔热情来为这首歌谱曲。几天下来,他用坏的蘸水的笔头在纸上谱曲,桌子上堆满了一个小山头。”冼妮娜如是说。
冼妮娜还称,每当她参加各类纪念活动,总是满含热泪地在唱这首歌,即便是在台下默默地欣赏,泪水仍然模糊了双眼。所以在她来看,这不是一首很普通的只唱黄河的歌曲。冼妮娜认为,那些青年人体会不到歌曲内涵而恶搞,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她年近八旬,身体衰弱,实在没有精力去打这场花费很长时间的官司。她希望电视、网络上相关节目禁演、相关视频禁播。
《黄河大合唱》的作词者光未然的儿子张安东则告诉看法新闻记者,他已约好相关法律专家,保留对《黄河大合唱》恶搞者法律追究的权利。
律师:恶搞篡改歌曲涉嫌侵犯著作权 作品完整权永远得到保护
《黄河大合唱》这首歌创作于1939年3月,1945年10月30日,时年40岁的谱曲者冼星海英年早逝;半个多世纪后,作词者光未然于2002年01月28日去世,享年89岁。对此,他们两人合力创作的这首《黄河大合唱》是否还享有著作版权的保护?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称,上述恶搞《黄河大合唱》的表演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
陈志伟指出,音乐作品著作权是词曲作者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复制权、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保护期限是词曲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无需授权,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在本案中,虽然谱曲作者冼星海已去世70余年,但是其作品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将永远得到保护,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而上述恶搞表演《黄河大合唱》经典歌曲,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已超出合理使用的程度,涉嫌侵害作品的完整权。对此,侵权者须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等。”陈志伟律师表示。
陈志伟还称,本案中的作词者光未然去世十多年,更是在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另外,传播视频的网络平台,如果收到权利人下架通知后仍然不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于普通大众私下亲友聚会,去KTV唱歌,在包厢里点歌,随意乱唱,或者篡改歌曲时,是否也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的问题,陈志伟律师回应称,在比较私密的空间,小众范围内唱歌篡改歌词,一般不构成侵权,也没有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如果将此恶搞歌曲拍摄上传至互联网进行传播,供网友观看转载跟帖,引发热议,这就相当于在公众场合公开恶搞歌曲,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那么权利人可依法维权。
原标题:冼星海之女:没精力跟《黄河大合唱》恶搞者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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