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消息,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24日发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包括“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个人微博发布品牌女性内衣广告,内容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等内容,这是对女性在职场努力工作的一种歧视,文案内容低俗,有辱女性尊严。
经调查,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没有收取单独的广告发布费。另,当事人作为公众人物在广告中利用自身的知名度为品牌女性内衣作推荐,属于广告代言行为,且并未使用过该商品。
当事人上述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的行为;
同时,当事人的代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综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罚款651147.54元。
原标题:涉嫌歧视女性 #李诞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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