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嫌疑人被永川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9月1日下午4点,永川区某小区有小孩跳楼自杀死亡。张某某在得知此消息后,未经核实事件起因,于当日下午5点在其微信朋友圈散布“小孩16岁,头上长了个瘤,学校不允许他入学,爹妈没钱给他医治,最后患上了忧郁症,直接跑到楼顶跳下,当场死亡”的谣言。短时间内,该谣言被传播开来,给死者家属、校园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永川警方获悉此信息,将张某某(男,27岁,永川人)抓获,对其教育训诫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传播谣言的社会危害,表示汲取教训,今后再也不会传播无根据的言论。
民警提醒,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切勿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若发现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维护社会诚信,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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