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这80位驾驶员被交巡警“点名”,来看有你认识的吗?
01-02 08:35:50 来源:涪陵发布

涪陵发布消息,

不知不觉间,

三天的小长假已经结束。

假期里大家有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吗?

在此期间涪陵区交巡警可没闲下来,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严查那些心怀侥幸的违法司机。

看看这次谁又在违法曝光“榜”上!

眼瞅着正是元旦假期,

好多车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激动,

开车仿佛是放飞了自我。

但时间可不是这样省的,

涪陵区交巡警曝光以下超速车主,

其他车主请引以为戒!

01

超速违章车辆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记3分。

(三)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四)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处以1000元罚款,扣12分。

(五)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处以1500元罚款,扣12分。

设置斑马线,

主要目的就是让行人过街安全放心。

但在现实中,

很多时候却并不安全,也不省心,

一些车主总是一再“触线”。

文明礼让,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素养,

在这小小的斑马线上,

您让到哪一步了呢?

以下车主罚100元,扣3分!

02

不礼让行人车辆曝光

在十字路口,

悬挂着三色交通信号灯,

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察”。

红灯停、绿灯行,

你就是再任性,

也得顾忌一下自己与别人的交通安全吧!

03

闯红灯违章车辆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规定: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等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通行的,罚款200元、记6分。

交巡警提醒,

为了您的安全,

请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文明出行!

原标题:涪陵这80位驾驶员被交巡警“点名”,来看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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