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如果你是在外留学人员,准备回国创业,快来申请2018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吧。符合条件者可通过重庆市人社部门申报,入选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50万不等,申报日期从即日起到2月25日截止。
申报条件:
企业在渝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每年2-3月份,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优先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高技术创业及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产业,在其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入选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50万不等。
据悉,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企业在渝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悉,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等领域的创业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在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有适当的政策倾斜,请属于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申报要求:提供专利证书等资料
据介绍,申报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还需符合以下要求:首先,按照隶属关系,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级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及出资额占比的证明材料;
(7)企业发展证明材料(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者需在2018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盖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本一并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