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 第15号
经2021年7月29日重庆市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任逸舟为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段拥军为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局长;
王燎为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局长;
刘冲为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钟伟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
刘祖胜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友福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正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强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副庭长;
林凌星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副庭长;
敬也丁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杨通胜的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段拥军的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冯本学的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张永成的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廷英的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正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冉景文的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原标题: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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