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以情释理 有效解决 老河口检察院“公开听证”化解一起企业

(通讯员王驰 周亚茹 见习记者王怡雯)“真没想到,拖欠了4年的货款现在终于有了着落,这事多亏了你们!”日前,保康丰源肥业有限公司代表激动地向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15年,老河口经营户陈某赊购了保康丰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肥料,价值22500元,在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判令陈某一次性支付保康丰源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2500元,并从2016年3月17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货款利息至欠款还清为止。而在执行过程中,因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财产可供执行,遂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自此该案执行陷入了僵局。

今年6月,保康丰源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执行问题向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在详细调查了解后,如何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合理地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老河口市检察院民行部经过充分研讨,决定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化解本案矛盾。

为公开透明执行监督过程,形成对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该院特别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在听证会上,检察官以案释法、以情释理,以有效解决问题出发,入情入理的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平息怒气,一同商讨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于6月21日偿还保康丰源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本金人民币壹万元(注:现已兑付到位),剩余本金及利息在2019年农历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到位。保康丰源肥业责任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请求,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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