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周亚茹 见习记者王怡雯)7月17日上午,在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老河口市检察院通报了今年关于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情况。
今年4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高检院服务创新发展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和襄阳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老河口市检察院主动回应各类创新主体诉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办理了一批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环境的案件。
至今年6月份,该院共办理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14件26人,起诉20件29人,其中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11件23人,起诉18件27人;危害创新产业聚集区治安环境刑事犯罪3件3人;对涉嫌犯罪的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相对不诉3人。
该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其中对侵犯科研人员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监督2件;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监督2件;办理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5件次。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6人。
共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次(虚假恶意诉讼监督案件1件);针对行政机关侵犯创新创业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对侵犯创新创业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次。
办理危害创新驱动发展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件;保障创新主体当事人律师、辩护人会见权11件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8件次,组织相关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20件次,开展相关案件质量评查12件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58件次;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4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5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人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18次,走访企业49次,召开座谈会11次,在创新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工作服务站等联系点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