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据@城阳区法院 消息,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原告江秋莲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非常激动,她表示法院认定在她的意料之中,“我早就知道我一直知道,是刘暖曦锁了江歌的家门导致江歌丢失性命。”
江秋莲继续表示,“首先我尊重法院的判决,其次我认为惩罚不到位、正义不达标,一条生命啊,一条生命啊……60多万……一条生命啊!”
“我没有办法表达现在的心情。我要去看江歌,我要告诉江歌这个结果,我要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宣判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记者,他目前还没有看到判决书,将在和江秋莲沟通后考虑是否上诉。可能在上诉期截止之前那几天,江秋莲会做出表态。
江秋莲微博视频截图
随后,江秋莲通过微博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江秋莲在行驶的汽车中,面对镜头再次表达了对法院判决的看法,“我一直知道这个事实,我自始至终知道这个事实……我一直都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法律会还我江歌一个公道的……”她在最后向广大网友表示了感谢,“谢谢所有的网友,1894天给我的帮助,给我的支持,给我的陪伴,给我的温暖,谢谢你们……”
上游新闻综合自 半岛都市报 极目新闻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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