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5岁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在微博留下遗书之后,选择离开这个世界。他的遗书提出一个请求:“希望人贩子和我所谓的‘父母’,还有那些在网络上丧尽天良的人,得到他们应有的惩罚!手机相册里有一些证据和录音,希望警察叔叔在最后也可以替我为我的一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刘学州已经去世,他的父母是否涉嫌遗弃罪?1月25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粒桃律师。他认为刘学州亲生父母的举动不仅涉嫌遗弃罪,甚至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
唐粒桃律师作为重庆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5日重点关注了刘学州事件。他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亲生父母将患病婴儿遗弃至特定场所的行为。
唐粒桃律师介绍,遗弃罪在重庆也有相关案例。比如2019年重庆市南岸法院判决李某某(化名)遗弃案,判决书显示,李某某因女儿患有疾病,考虑到后期治疗需要高额费用而无力承担,希望有好心人收养,后将女儿连同其奶粉、诊断书等物品遗弃在某按摩店门口后离开,后被丢弃女婴被群众发现并报警。最终李某某以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刘学州的亲生父母是否涉嫌遗弃罪?唐粒桃律师认为可能性比较大:“他养母的母亲曾表示,刘学州是花2.7万元‘抱’来的。可能部分人认为他的亲生父母将刘学州交由养父母抚养,尽到了一定责任,不属于拒绝抚养。但是,从刘学州遗书披露的内容上看,如果刘学州养父母已经去世,刘学州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其亲生父母知道这一情况却拒绝抚养,并且导致了刘学州自杀的严重后果,其亲生父母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前媒体报道刘学州亲生父母曾拉黑他的微信,恰恰能证明这可能是拒绝抚养的意思。”
除了遗弃罪之外,唐粒桃律师认为,刘学州父母还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按照2010年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即使是亲生父母,如果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也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不过要严格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按照刘学州遗书内容,其父亲在送养时收取了一定费用,那么关键在于查明该费用的性质。如果是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抱’给他人的,则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行为。如果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则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构成遗弃罪的,按遗弃罪处理。”
类似的情况重庆也曾发生过。唐粒桃回顾了一个案例:“2020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王某某(化名)遗弃案中,王某某将女婴送养给他人,并以营养费为名义收取了2万元。后他人将女婴送回后,王某某再次遗弃,最终法院认定为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刘学州的案件中,还有一个网友关心的问题,那就是刘学州已经去世,谁来替他发声打官司?唐粒桃表示:“从刑事诉讼程序而言,以上两个罪名均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当事人去世了,也不影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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