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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反家暴鸳鸯抗婚,重庆一律所用《民法典》解读《红楼梦》
2022-05-25 17:33:21 来源:上游新闻

《红楼梦》堪称描写封建社会爱情悲剧的经典之作,曹雪芹笔下的男女几乎都成为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那么,如果《红楼梦》的世界遵循《民法典》的规程会有怎样的结果?近来,重庆一家律师事务所将87版《红楼梦》中的剧情作为案例,套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进行了解读。那么,究竟红楼梦局中人哪些地方涉嫌违法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该视频是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程杨恒与罗玉婷两位年轻律师共同创作。程杨恒介绍说,《红楼梦》是大家最为熟悉的经典名著之一,堪称“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作为“当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若将二者有机结合,将《红楼梦》的经典剧情与现有法条联系在一起,不仅可以让大家了解经典名著的同时也可轻松学习法律。

两人用87年版《红楼梦》电视剧的画面作为素材,选取了3个案例进行解读。案例包括鸳鸯抗婚以死相逼、宝玉宝钗婚后分居、迎春受虐香消玉殒三段剧情,分别对应如何撤销胁迫婚姻、分居满两年如何合法离婚、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应对三大问题。

案例1 鸳鸯抗婚以死相逼

剧情:鸳鸯是贾母的大丫头,深受贾母喜爱。但鸳鸯被贾赦看上,非要纳她为妾,让邢夫人、鸳鸯的哥嫂来劝她,威逼她。但鸳鸯坚决不从,以死抗婚。

律师解读:暂不论鸳鸯以死抗婚是否恰当,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贾赦、邢夫人等人对鸳鸯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欲迫使鸳鸯违背真实意愿与贾赦结婚,其行为应认定为胁迫他人结婚。

如果婚姻遭到胁迫,对此,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可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理、子女抚养以及损害赔偿行使相关权利。

案例2 宝玉宝钗婚后分居

宝玉黛玉这对CP人尽皆知,话说宝玉宝钗虽已成婚,但忘不了黛玉的宝玉婚后对宝钗可谓是形同陌路,宝钗婚后虽做到了“齐眉举案”,可最终还是落下一个“金簪雪里埋”的结局。宝玉宝钗婚姻本就岌岌可危,偏偏这时候宝钗却“借词讽谏”,以此劝诫宝玉考取功名,走上仕途,重现家族旧日风光。宝钗多次劝谏宝玉,使宝玉觉得宝钗是“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辜负了宝钗 “钟灵蕴秀”的气性,为宝钗感到非常遗憾,因此时间一长,婚后宝玉对黛玉念念不忘的同时开始厌倦婚姻,只得选择“悬崖撒手”“抛妻弃婢”“出家为僧”。

那么问题来了,宝玉宝钗分居2年后是否视为自动离婚呢?

律师解读: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时间必须是持续的,并且已经满两年,应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起算,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满两年。

也就是说,分居满两年后,无法自动取消婚姻存续关系,还需要完成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行。

案例3 迎春受虐香消玉殒

迎春被亲爹贾赦安排下嫁给有“中山狼”之称的孙绍祖,而婚姻的开始便是迎春悲剧的起点。婚后不久孙绍祖便使用暴力让迎春精神上和身体上都遭受莫大的折磨。贾迎春并不想就此认命,可摊上孙绍祖这么一个“家暴男”,最终只能是“一载赴黄粱”的悲惨结局。

律师解读:如果事情发生在今天,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孙绍祖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迎春实施了家暴行为。她便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如果女性朋友正在经历家暴,可选择以下方式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第一、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第二、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后你也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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