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注意到,该文件中发布的措施共有18条,包括买车换车给补贴,发放“吃喝玩乐”优惠券,鼓励夜间消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等。
鼓励汽车消费方面,2022年6月至12月,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让利;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车,除实物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方面,支持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鼓励各地组织家电、家具销售企业让利促销。
为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消费,下半年,围绕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等领域,分批次向省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鄂人员)投放消费券,活跃消费市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等活动,提升消费活力。
要点亮夜间消费。湖北省将打造100家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争创约10家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允许部分道路临时开展夜间经营,免收占道费。以展助销,鼓励各地“一月一主题”,集中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镇乡村联动的“荆楚购”促消费活动。
要拓展新型消费。湖北省将加快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大力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消费新模式;发挥武汉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智慧产品、智慧零售、“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消费新业态。为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湖北省将新建、改造一批县乡镇商贸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拓宽乡村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方面,湖北省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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