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月7日消息,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和该案的具体情况,再审合议庭于2018年2月7日上午组织检辩双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依法召开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庭前会议就有关管辖、回避、申请调取证据、提供新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是否公开审理等问题充分听取了检辩双方的意见,并对原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逐一进行了梳理,确定了庭审时重点调查的问题。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了原审被告人、原审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庭前会议由审判长孙华璞主持,合议庭成员管应时、齐素、董朝阳、周庆,法官助理邓亮、孙自中,书记员修俊妍、刘牧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尹伊君、杜亚起,助理检察员韩大书、刘文峰,书记员李兰云,原审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徐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及其辩护人赵秉志、左坚卫,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及其辩护人吴建平、赵磊参加了庭前会议。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张文中案再审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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