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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匪枪战自杀嫌犯曾盗墓获刑,因绑架另一个盗墓贼案发
04-12 16:02:57 来源:上游新闻

4月11日晚6时38分,河南省孟州市河阳办事处大夥村杨枝卫家,涉嫌绑架罪的嫌犯邢国军负隅顽抗,持霰弹猎枪将两名民警击伤,后开枪自杀。此后,警方在13小时内抓捕了另外3名嫌犯。

河南孟州警方通报显示,2017年3月14日,犯罪嫌疑人邢国军伙同他人在许昌禹州实施绑架犯罪,勒索现金30万元后潜逃。

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获得的信息显示,2017年3月14日,邢国军伙同王某某、陈某某、孔某某等人,在禹州市一个小区门口将彭某某绑走殴打,此后从其家属处拿走现金30万元后外逃。

司法文书载明,邢国军和被绑架者彭某某,均干过盗窃古墓的勾当,邢国军还因此在陕西获刑三年,并减刑。

绑架案发生次日,邢国军因涉嫌绑架罪被禹州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自杀者邢国军,曾在陕西盗唐代古墓获刑

邢国军,男,汉族,1967年11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41010219671125XXXX。户籍地为海口市龙华区长堤路七号。编号为410102,身份证号为郑州市中原区号段,也就是说,邢国军户口由郑州迁至海口。

西安市鄂邑区人民法院(2013)户刑初字第0005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这是一起邢国军伙同另外5人的盗掘古墓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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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鄂邑区人民法院公开的邢国军盗窃古墓案判决书拼图。

2012年5月12日凌晨4时,邢国军和同伙带着洛阳铲、探杆等作案工具伙同他人,在陕西省户县(现为西安市鄂邑区)祖庵镇南街村村委会门前,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石雕翁仲像一尊,随后变卖;10月15日晚,邢国军和同伙在甘亭镇南河村一桃园内,盗掘唐代古墓一座;10月17日晚,邢国军和同伙又在南河村一玉米地内,盗掘唐代古墓一座。

不过,在后两起盗窃唐代古墓中,这波盗墓贼虽然携带了洛阳铲等盗墓工具,但没有盗出任何文物。

2012年11月20日,邢国军被警方逮捕。

法院审查认为,邢国军在上述三起盗窃犯罪和盗掘古墓葬犯罪中,均是犯意的主要提出者和主要的联络人,并积极实施了部分犯罪行为,属主犯。

2013年3月26日,法院判决邢国军犯盗窃、盗掘古墓葬罪,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自2012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18日止。

不过,在2015年4月16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邢国军认罪服法,接受改造,遵守监规,重视”三课”学习,完成生产任务,奖励积极十一个。对罪犯邢国军减去余刑。

被绑架者,曾在河南盗窃西周贵族墓地

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在邢国军实施的禹州绑架案中,被绑架者彭某某也曾参与过盗墓。

2015年三四月份,主犯贾海波带着彭某某等人,在鹤壁市淇滨区辛庄村西侧梨园内盗掘古墓。

一名嫌犯供述,盗墓时由彭某某和小五定好位置,其他几个人就开始挖洞。第一天出土了圆形的陶罐、四把青铜戈头、一大捧青铜箭头,“他们说没有其它货了,我们就撤了。”

几天后,这伙人在上一次盗挖的盗洞西边打了一个盗洞,出土的都是一些陶罐,因为不值钱埋了回去。又过了几天,这伙人在梨园内,先后打了三四个盗洞,出土的都是陶罐类物品,没见过青铜器。

辛村墓地属河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西周卫国贵族墓地,古墓葬数量多,规模较大,文化内涵丰富而重要,对研究西周卫国历史及其考古学文化面貌,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豫文鉴字(2016)第94号文物鉴定意见书认为,该案盗掘现场大部分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被盗掘的墓葬年代属于西周时期。盗墓现场对辛村墓地造成了很大破坏。

不过,在梨园的连续盗墓案中,现有公开的信息仅为主犯二审刑事判决书,彭某某等作案人员均为另案处理。

在4月11日,禹州警方在孟州异地抓捕绑架案嫌疑人邢国军发生枪战。

邢国军与彭某某这两个盗墓贼之间有何关联,目前官方尚无进一步信息发布。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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