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二十多名救灾英雄被湘潭市公安局强制抓走”,2017年7月初,26岁的李某在网上发了一条这样的帖子,不到一天时间,点击过万。
其时,李某身在浙江省,网帖的内容都是他从朋友圈获取的。那几日,李某的老家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发生洪灾,并出现了部分村民堵塞国道向政府要赔偿的情况,十多位村民因此被警方传唤调查。
而此事件的相关图文,被李某制成了“公安局抓走救灾英雄”的网帖发布在论坛及微信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判决书,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朋友圈看到家乡发洪水,远程发帖造谣
2017年6月底7月初期间,湖南省湘潭地区发生了少见的洪灾。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3日,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的部分村民以遭灾要政府赔偿为由,堵塞湘潭市内320国道姜畲镇路段,严重扰乱交通秩序,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被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依法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10多名村民进行调查。
当日,身在浙江省永康市的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了相关情况。他把朋友圈的一些图片和文字,用同住处的同事苗圩(化名)的电脑,制成了“二十多名救灾英雄被湘潭市公安局强制抓走”的文档。
当晚8时许,李某用苗圩的QQ号登陆“发布信息网”,并以苗圩的名字发布了该贴文。其后,李某又将网帖链接转发到了多个微信群和妻子的微信中。直至次日14时许,该网帖被“发布信息网”站长删除。
发布后的18个小时里,该不实网帖的阅读次数达到了17016次,并有多人转发链接。
7月3日晚,除了“发布信息网”外,李某也在“天涯论坛情感天地”版块和“红网”上注册,发布了该篇不实贴文。可红网审核未通过,贴文未能发布成功。天涯论天上的贴文也在发布13小时后被删除,其点击量达793次,回复12条。
法院:不实网帖严重损害政府和公安机关形象及声誉
2017年7月26日,在发帖后23天,李某在浙江省永康市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事拘留。
当年底,检方指控李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向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尚未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但该辩护意见并未被法院采纳。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李某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行为,“只是网络信息犯罪系新类型犯罪,被告人李某尚未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已。”
法院查明,李某在湘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之时,在全市人民全力抗击罕见的洪灾之时,在互联网上编造虚假信息发帖,无中生有,攻击湘潭市政府机关,严重损害了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引起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公信力的质疑,致使不明真相的网民及公众对政府防汛救灾工作产生质疑,扰乱了防汛救灾工作的正常秩序。
“信息网络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判决书中,法院如此认定。
法院认为,网络社会已经与现实社会融为一体,成为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信息已对现实社会产生直接、实质的影响,网络秩序同样隶属于社会公共秩序的范畴。李某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其社会危害性不亚于其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2018年3月5日,法院判决李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标题:男子发帖造谣“廿余名抗洪英雄被抓”,扰乱防汛工作秩序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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