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租住在昌平的邢伟虽是名普通公司职员,可却干了件超出他表面身份的“大事”:搜集30亿条公民个人信息,开设网站,设置账密查询、开房记录查询、邮箱密码查询和QQ群关系查询等六个查询区,从而通过卖会员账号、打包数据挣钱。
日前,江苏省涟水县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邢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5000元。
建网站卖个人信息 网站会员150元/个
法院查明,2014年以来,邢伟从网上分享、搜集,获取网络虚拟账号及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30余亿条,其中公民开房记录信息近2000万条。
后其开设“咔咔社工库”网站,将获取的信息在网站划分的账密查询、开房记录查询、MD5查询、QQ老密码查询、邮箱密码查询和QQ群关系查询等六个查询功能区上传。同时,他通过365发卡网等平台,出售“咔咔社工库”网站会员账号,用户注册成会员后,就能登录该网站查询到居民身份证号码、邮箱密码等数据。
邢伟还将“咔咔社工库”网站内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打包,以1000元的价格向许鹏等人出售。
法院认定,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邢伟非法获利共计85032.1元。
被抓后邢伟称,2014年,他通过QQ认识了一个网名叫“冰”的人,该人将10多亿条公民信息数据通过百度云盘分享给了他,请他搭建一个社工库网站,并承诺支付3000元报酬。邢伟说,网站搭建好后,对方却赖账了,他只得将网站留着自己运营。
他交代,会员购买卡密后,在网站登录界面注册登录,就可以查询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等公民身份信息,这部分数据大概2000万条左右。
邢伟称,最初他以30元/个的价格出售给永久会员,之后逐渐涨到150元/个,后来又确定了月会员60元/个及周会员30元/个。邢伟回忆,“咔咔社工库”共有会员3578名。
花千元买数据 只为查自己和家人信息是否泄漏
证人嵇某证实,自己买过“咔咔社工库”网站的月卡,她在开房记录查询选项中输入丈夫的名字,搜索到了相关信息。
证人张某证实,其花60元购买注册成为“咔咔社工库”网站会员,之后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打包数据,其购买打包数据的目的是想查查自己和家人的信息是否被泄露。
证人何某证实,因工作需要,其按领导要求曾花1100元从“咔咔社工库”网站购买过打包数据。
被抓获的许鹏则交代,他购买打包数据的目的是想找些“有用的”数据,而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许鹏患有精神分裂症(恢复期)。
法院:QQ、电子邮箱均属公民个人信息
法庭上,邢伟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其辩护律师认为QQ、电子邮箱不属公民个人信息,邢伟出售的信息是已被泄露的信息,其私密性及保护价值已降低,社会危害性不大。
而法院审理认为,邢伟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针对其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账号密码往往绑定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定自然人信息,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联,通过网络虚拟账号密码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即使未绑定,网络虚拟账号密码被他人非法获取后也可能发生危及自然人财产、人身安全等情形,故QQ、电子邮箱等账号密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中账号密码范畴。
法院同时认为,邢伟将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提供给他人,使得公民个人信息更易被他人获取,严重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
4月10日,江苏省涟水县法院判处邢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5000元。
多知道点
为什么邢伟住在昌平,案件却由江苏政法机关管辖? 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告诉记者,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政法机关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政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才由后者管辖,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管辖并非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住哪儿就归哪儿管”。
网络犯罪的管辖则更为复杂,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或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根据具体案情,对应所在地的政法机关有管辖权。
原标题:男子4年搜30亿个人信息 建网站出售开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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