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贪官还会拒收钱?8月8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就讲了这样一个案例。
这篇题为《拒贿假象难掩贪腐行径》的文章披露了浙江省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贪腐的一大特点——不收现金,专收贵重物品。
何加顺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许多腐败案件警示录对其震慑很大,担任领导干部的20多年时间里,自己曾经多次拒绝他人赠送的现金、股票和房产等。
文章写道,他一直自欺欺人地认为,只要不收受现金就好。哪怕是多年的“好友”、后来在何加顺案件中行贿最多的某环保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洪某,为儿子升学一事送来的4万元现金,也被他断然退回。
2011年,在何加顺利用担任绍兴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洪某公司在绍兴县某印染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上提供帮助,洪某再次奉上一件价值279万元的“长瓜扁豆”青田石雕艺术品时,何加顺没有再拒绝。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像这样“拒绝收钱”的贪官还有不少。
据《法制日报》报道,2009年9月28日,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平阳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定锦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令法庭意想不到的是,徐定锦当庭发表了雷人语录:“我从来都收物不收钱,收礼不受贿,不能算犯罪!”
面对指控,徐定锦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一直是秉持“收物不收钱”做人原则,在工作往来中,仅收了点礼品和购物券,这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完全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并不能算是犯罪。
无独有偶,贵州省黔西南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胡静松也是坚持不收现金。但显然这并不是出于清廉,他会安排行贿的老板开好股票账户供自己炒股,有机会了再套现出来。胡静松在其《忏悔录》中写道:聪明反被聪明误,做的都是无用功。
原标题:“拒绝收钱”的贪官们:被反腐警示录震慑,不敢收钱专收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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