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网消息,8月29日从国家禁毒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将4-氯乙卡西酮等32中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介绍,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统计,2009年至2017年期间,全球共报告了80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报告发现的国家和地区有100余个。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09年兴起以来在全球不断泛滥,愈演愈烈,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际禁毒领域最为棘手和突出的问题。
邓明说,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加强烈,本次列管的四氢呋喃芬太尼和4-氟异丁酰芬太尼两种芬太尼类物质药效也为海洛因的数倍。
邓明介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工作,积极推动立法,完善管制机制,强化执法打击,务实开展国际合作。早在2001年,我国将氯胺酮列入管制。2010年以来,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四甲基甲卡西酮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先后列入国家食药监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15年10月1日由公安部、食药监局、卫计委、国家禁毒办共同发布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017年分两批次将卡芬太尼、U-47700等8种新精神物质列入管制。日前,又完成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列管法律程序,9月1日开始生效。
邓明介绍,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国际社会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目前我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已列管的21种。今年2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等6部委将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的两种前体4-ANPP和NPP列为易制毒化学品予以管制,有力遏制了芬太尼类物质的非法生产。
邓明介绍,2017年以来,共破获制贩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捣毁地下加工厂4个,缴获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1178千克。
在国际合作方面,邓明说,国家禁毒办积极参与联合国毒罪办“ SMART项目”国际麻管局“离子项目”,加强就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种类、数量、流行趋势及致死案例的国际交流。同时与相关国家开展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2017年,国家禁毒办主动向美方通报寻购芬太尼等毒品线索400余条、美国客户购买新精神活性物质情报500余条。与美国等国开展案件合作,成功破获了“河北王凤玺案”等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案件。
原标题:国家禁毒办:新列管32种新精神活性物,有的“毒”过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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