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团结湖参考微信公号文章,一块屏幕到底有没有改变什么?新媒体时代阅读新闻最大的困惑,就是不知道上一秒让你泪流满面的文章,下一秒是不是就被反转了。《这块屏幕可能改变命运》刷屏后,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看来越是在新媒体时代,越应该恪守新闻操作规范,因为注释的目光来自四面八方。
通过视频技术远程直播城市名校的课堂教学,这对于偏远地区学校的孩子能带来帮助,我觉得这点倒不必怀疑。别说视频直播了,当年从城市来我们高中借读的同学展示他收集的汽车杂志,我还记得当时的反应:原来高中还可以这样过? 即使因视频课堂而考上北大清华的孩子还不够多,即使它拉近的阶层差距还不够大,但微小的改变也值得称道,因为这对个体而言就是全部。新鲜的阳光只要照射进心里,总能催生出一些花花草草。
“这块屏幕”这篇文章对我触动最大的,是云南禄劝那些孩子因视频课堂成绩提高后,对学习和自己燃起的那种信心。这再次确证人是可以被教育改变的,人会因为看到自己能够进步而对生活洋溢起一种热情。而只要保存着这口元气,存留着这点对生活的信心,物质上的窘困往往不是最大的问题。
在云南禄劝上学的孩子,有不少都是留守学生。文中有一个细节说,他们当中有人高一的时候翻墙逃学玩手机,而到了高三已经自己主动提问了。这让我想起另一桩新闻,也是有关留守孩子的,但却显得惊心动魄。
就在本月2日,湖南沅江市一个12岁的男孩吴某,20多刀把自己的亲妈杀死。事后调查显示,吴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与母亲的关系一直比较对立。事发当天,因为他抽烟的事,母亲再次打了他。于是冲动之下惨剧发生。通过报道,很多人被一个12岁的孩子“弑母”之后的表现惊到了。母亲死后,他镇定自若地处理了现场,晚上带着两岁的弟弟睡觉,第二天早晨还吃了早餐。直到现场被发现,他一开始还称妈妈是自杀。当被问为什么要杀自己的母亲时,他说“我就是恨她。”被警察带回案发现场时,他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甚至还在笑。
因为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能进少管所,按照法律吴某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而吴某所在学校的其他家长坚决不能接受他重回学校。沅江地方政府最后表示,考虑到别的家长的心理接受限度,将为吴某单独制定一套安置方案,但因尚未确定并未对外宣布。
可能因为近年来杀人、强奸这种恶性未成年犯罪屡有发生,社会上出现一种很激烈的声音,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一些“未成年人渣”,他们呼吁降低或取消刑事责任年龄。像吴某这种在犯罪过程中的冷血和残酷表现,确实容易让人联想到“犯罪基因”之类话题。但法律的制定,面向的是社会整体,如果因为少部分人的某种飘渺的基因,而将全社会都置于重刑之下,无疑将是人权的倒退。
朴素的正义感可以理解,但仅仅是加重刑罚或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或可使围观者得到某种道德抚慰。但这样做,其实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增量的产生。很简单的例子是,统计数字已证明,那些保留重刑的国家其实犯罪率并没有比别的国家更低。也就是说犯罪率的降低,与实施重刑之间并没有清晰的因果关系。
目前的报道中,在那些“冷酷”行径之外,仍然能看到吴某另一面的蛛丝马迹。与跟母亲的对立不同,他仿佛对弟弟很好,杀了母亲后还抱着弟弟睡觉吃饭。据其家人回忆,吴某的母亲长期不在身边,爷爷奶奶对他极其溺爱。而与此反差的是,母亲在家的这段时间则是以打骂代管教。“我就是恨她”的表达,很像是母爱长期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怨恨。美国犯罪学家罗伯特曾有一项研究表明,几乎所有的凶恶杀人犯,都有一个悲惨的童年。而其童年的悲惨程度,与犯罪的凶狠程度正相关。在吴某的惨剧中,其实他自己也是家庭教育缺失的受害者。即使他给了我们极其冷酷的观感,但我相信科学正确的教育,可以把他人性中的裂缝弥补上。
把吴某关回少管所接受惩罚,或者把他送回家长管教,这两者似乎都很难让人接受。本来就缺失的家庭,又遭遇惨烈的破碎,能对这样的“管教”寄予多大期望呢?况且承担着“弑母”的罪名,在他以后的成长中,将何以面对亲人和同学呢?似乎在少管所与社会之间,需要一个“缓冲地带”来收纳他,既不能离开家庭又不能放手甩给家庭。除了科学的教育之外,还要有长期的心理疏导与追踪观察,才可能在他成年后放心地把他送回社会。沅江地方政府处理此事时的举棋不定,其实反映出全社会在矫正未成年犯罪上存在着巨大的空白。
最深沉的悲剧里,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所有人也都是施暴者。吴某在溺爱和缺爱的切换中,举起了刀。而父母为了给他创造更好的物质环境,在他的成长中也只能“不在场”。责怪哪一方,我们能安心呢?一个剧烈变动的时代,给我们留下了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在整个发展方式都面临调整的时刻,是时候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了。
原标题:背负“弑母”之名,他还能回到人群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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