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大车”的公交车驾驶员,去给出租车驾驶员代班,这是不是“大材小用”?答案“并不是”。前不久,一位持有公交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蒲某,就因为“超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被罚款500元,诚信考核记10分。
5月16日上午,一名男性乘客拨打96096,投诉车牌号为渝B的出租车驾驶员,说他“乱劈柴,把乘客码到、码到(忽悠、不礼貌对待)的”,他觉得该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态度简单粗暴,严重缺乏服务意识。
5月17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投诉服务中心(96096)受理了这起出租汽车投诉,发现这辆车属于友联公司,并找到了当班驾驶员蒲某。
5月17日下午,蒲某到96096投诉服务中心接受调查,面对执法队员的调查询问,蒲某表现出对出租汽车国家标准营运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浑然不知。
“他可能也是晃的,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规,大摇大摆地就进来了……”随后,执法人员出具了蒲某的从业资格信息,蒲某终于明白了缘由,低下了头,坦白了自己的违规经过。
经调查,该车当班驾驶员蒲某,仅具备公共汽车客运资格,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超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中心最终对其作出罚款500元、诚信考核记10分的行政处罚。
针对此投诉反映出的问题,投诉服务中心责令友联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加强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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