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山城,寒风凛冽。苍天悲悯,大地呜咽。短短五天时间,重庆法院系统就痛失了两位法官。11月22日,市高法院发布消息,11月16日凌晨3时,丰都县法院院长龚海南因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11月20日上午,九龙坡区法院民二庭优秀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黄学忠在开庭期间突发晕厥送医急救,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49岁。黄学忠也是当年重庆晚报跟踪报道“天降叉棍案”的主审法官。
11月17日下午17时,龚海南遗体告别仪式在涪陵区殡仪馆举行,市高法院院长杨临萍、副院长黄明耀、政治部主任阳东辰,市三中法院院长卢君到场参加告别仪式,并对龚海南家属进行慰问。告别仪式上,龚海南生前好友,丰都县法院副院长陶时贵受其家属委托作告别发言,龚海南妻子曾璐对到场亲友作了答谢。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同仁,法律界人士,亲朋好友共计200余人集体向龚海南作告别。
龚海南法官遗体告别仪式在涪陵区殡仪馆举行
当我们尚未从龚海南院长英年早逝的悲痛中平复过来,又传来了另一位法官倒下的噩耗。
11月20日上午10时50分许,黄学忠在开庭期间突发晕厥送医急救。市高法院院长杨临萍得知消息后,立即电话嘱咐“请务必全力抢救”。当日下午15时56分,黄学忠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49岁。
据了解,黄学忠历任九龙坡区法院研究室主任、白市驿法庭庭长、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民一庭庭长,九龙坡区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九龙坡区法院副调研员,生前任九龙坡区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九龙坡法院在审判质效分析会上通报了黄学忠法官去世的消息,并进行沉痛哀悼。
黄学忠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为全庭法官做出了表率。他办理了“天降叉棍”等多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案例多次被重庆晚报等媒体报道,其裁判水平也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
龚海南生平
龚海南
龚海南,1975年2月出生,现年43岁,汉族,籍贯上海长宁,出生于重庆市南川区,先后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生前任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1995-09——1999-07 四川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学专业学生
1999-07——2001-07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干部((2000.07科员)
2001-07——2005-06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2003.10副主任科员)
2005-06——2007-07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其间:2006.07--2007.02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2006.10主任科员)
2007-07——2009-07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科科长、助理审判员(其间:2006.03--2009.01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9-07——2009-12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科科长、审判员
2009-12——2010-11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2010-11——2013-03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2010.11副处级)
2013-03——2015-09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其间: 2013.08--2015.08挂职任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3.3.27正处)
2015-09——2016-11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016-11——2017-01 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正处)
2017-01——2017-06 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正处)
2017-06至逝世 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正处)
黄学忠生平
黄学忠
黄学忠,男,1969年4月生,汉族,1988年4月参加工作,四级高级法官,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巴南人。
1988年4月至2000年5月,先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研究室担任文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0年5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白市驿法庭、民一庭庭长,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
2014年11月至今,历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黄学忠同志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妻子刘艳,即将年满50岁,是大渡口区粮油食品公司一名下岗职工,女儿是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在读研究生。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市高法院供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