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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黄学忠庭审中突发疾病去世 生前邀女儿明年一起考博士
12-10 06:52:3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大家好,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体现着司法公正、文明审判,提高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我的学名叫“法槌”。

在中国古代,我也叫“惊堂木”。根据成书于战国初期的《国语·越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

在法学界,“惊堂木”被视为我的雏形。

今(10)天,我得以登上“头条”,得益于我的主人黄学忠法官。我们曾经相伴30余载。

然而,我们如今已是天人相隔,今年11月20日,他在开庭中突发疾病昏厥,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

在此,我将为大家讲述我所熟悉的黄学忠法官从文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步成为了审判专家的奋斗历程,讲述他热爱的审判事业和相伴中的岁月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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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忠法官写给女儿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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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忠法官和家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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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忠法官书房(资料图)。 上游新闻记者 张锦旗 摄

好学

并非“科班”出身 他自我奋斗成审判业务专家

1988年,我和主人初识时,他还只是一个热爱司法事业的小年轻,并没有受过大学法学专业教育,他在法院负责文秘相关工作,还无权拿起我。

1989年,黄学忠被调入民事审判庭,正式开始审判生涯。11年间,他坚守审判岗位,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业务骨干,并成为有权拿起并敲响我的主人。

工作之余,黄学忠饱读法律书籍,先后获得了全国干部业余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大专和本科文凭,并在2010年取得了贵州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

2009年,黄学忠撰写的《论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基于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的分析》入编梁慧星教授主编的《民商法论丛》。

2014年,黄学忠参与编撰并出版了《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2016年,黄学忠合著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

由于才华出众,自2000年起,黄学忠历任研究室主任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并长期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黄学忠敏锐地察觉到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大趋势,并亲自起草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文件,让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和审判运行机制上了新台阶。

好学不仅是一种理论与务实能力,也是一种态度。法院的同事们还清楚地记得,在2016年的员额法官资格考试中,47岁的黄学忠在全院110余名法官中考分最高。

由于超高的理论功底和精湛实务水平,2017年,黄学忠被市高法院评选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获此殊荣,黄学忠并没有停下学习的步伐,他表示,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爱岗

法庭是精神家园 他一门心思当名好法官

在跟我相处的日子里,黄学忠一次次地敲响了我,用一件件判例、一项项司法务实生动诠释了他对审判事业的爱和坚守。而与我结下深厚的感情,也让他宁愿放弃领导岗位,将法院当成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在黄学忠的追思会上,同事们回忆,路过黄学忠办公室,看到的情形通常只有三种:专心研读法律书籍、埋头撰写判决书、为年轻干警耐心详解司法难题。

30年间,他扎根自己的岗位,屡获殊荣。

2004年5月,黄学忠担任白市驿法庭庭长后,大力践行司法为民、便民诉讼理念。

同时,在距离法庭路途较远的乡镇,依托各镇的司法所建立了巡回立案点、审理点,实行巡回立案、就地审理,从而解决了当地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在黄学忠的(庭长)任期内,白市驿法庭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金天平奖”“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并被市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之后,2009年,《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夕,此时已是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的他,主动提出由自己来审理备受关注和争议的“天降叉棍”案,并最后实现了本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0年,黄学忠担任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成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工作至2014年,由于表现优异,组织部门考虑对其另有任用。

但这次,黄学忠婉拒了,并表达了想要重新回到法院工作的想法。他在一封信中如此讲述:“每次经过法院的大门,都要不由自主地深情凝望我曾经的人生理想与精神家园所在”。

2014年底,组织将黄学忠调回九龙坡法院,担任副调研员。

常常有人对他的行为表示疑惑:好好的领导不当,为何偏要回法院当一名普通法官?

对此,黄学忠总是付之一笑,他说:办了这么多年案,来来回回,还是发现审判台最适合自己,这是梦想开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绽放的舞台。

打开黄学忠生前用过的办公电脑,他今年以来书写的177份判决书整整齐齐地显示在“2018”的文件夹里。

去世以前,黄学忠已结案271件,还未办结的89件案子已被同事们分走:“黄老师未竟的事业,我们要沿着他的道路继续前进。”

最近三年来,黄学忠共办理商事案件936件,年均结案300余件,每年结案数及办案质效均名列全庭前茅。

敬业

走街串巷宣传法治 他在新岗位上总是身先士卒

2010年至2014年,黄学忠担任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期间,是我们人生旅途的“短暂别离”,他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着自己的特点与专长,一次次纠纷的化解、一项项普法实践,促进了当地的民主法治建设。

“老书记是我的良师益友,他为金凤镇的法治建设乃至我个人的成长,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上周五的追思会上,九龙坡区司法局金凤司法所所长吴传健眼眶湿润,他口中的“老书记”指的就是黄学忠。

2010年,黄学忠担任金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书记。

在金凤镇工作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他把法院人精细、严谨、重规则、顾大局的特点用到了工作中,面对农村复杂的工作局面,他总是身先士卒,运用法律专业特长,有效化解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信访事项。

2014年,在金凤镇九凤村,发生了一起因拆房致掉落物砸中村民不幸身亡的纠纷,社、村干部虽多次协调,但死者家属情绪仍十分激动。

黄学忠得知后,积极引导死者家属依法维权,并运用多年的审判经验,就维权程序、赔偿费用的确定及法律援助等事项,对死者家属进行详尽解释。

同时,他还积极协调法庭给予其免交诉讼费,协调司法所给予法律援助。通过黄学忠的多次努力,这起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黄学忠走遍了当地的村居街巷,带头每月进村入社开展法治宣讲,到田间地头倾听村民的呼声,采取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

在黄学忠任职期间,金凤镇法治宣传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是全区唯一的五五普法市级先进单位。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金凤镇先后获得全市的“普法示范镇”“民主法治建设示范镇”称号。

长情

妻子下岗拒开绿灯 他邀女儿明年一齐考博士

如果说,我是这个世上他陪伴最多的“物”,要算起他陪伴最多的人,就是他的妻子刘艳和女儿黄秋彤。黄学忠很少应酬,工作后就是回家陪老婆女儿,他对长大后的女儿说,“我们爷俩有空都要多陪陪你妈妈。”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他就是我的一切,他离开后,我总感觉他就在我身边,但就是抓不住他。”时隔十多天,在一次小型的追思会后,刘艳哽咽着跟友人说出这几句话,泣不成声。

刘艳是一名家庭主妇,不过她与黄学忠的恩爱,一直是身边亲戚朋友交相称赞并引为榜样的。两人都是热爱生活的人,只要有空,就会一起出去散步、旅游,黄学忠酷爱摄影,他的镜头下,记录下一家人的不少幸福时刻。

刘艳曾是大渡口区粮油食品公司一名职工,下岗后,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一家人靠黄学忠的薪水糊口,却愈发和谐,他从未找关系给妻子谋一份工作,即便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也从未为此“开绿灯”。

除了陪伴和恩爱,24岁的女儿黄秋彤印象最深的,还是父亲对于她自我选择的尊重和民主。

当年考大学的时候,黄学忠很希望她到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法律,但因为黄秋彤更喜欢读新闻传播,黄学忠也没有坚持,他很尊重女儿的选择。

后来大学毕业选择考研专业时,黄秋彤有改专业的打算,父亲却告诉她,认定一份事业,就要坚持把它做好。这一次,黄秋彤听从了父亲的建议。

明年即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黄秋彤依稀记得父亲不久前的一句勉励话:“明年咱爷俩争取都考上博士研究生,成为同一届的同学。”

黄秋彤记得,在父亲突发疾病前一晚,他还在微信群里跟妻子、女儿、女婿交流,聊起女儿学业和生活的点滴,“他没有透露出一点身体不适的信息,走得这么突然,让我们都很痛心,难以接受。”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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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忠,男,1969年4月生,汉族,1988年4月参加工作,四级高级法官,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巴南人。 2014年12月至今,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黄学忠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九龙坡区“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多次获评优秀。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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