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渝北回九龙坡含谷,如果坐出租车的话,车费确实有些贵。于是,喝了酒的周先生便决定自己开车回家......不过,第二天早晨他被人发现在沙坪坝睡着了。
去年12月31日清晨6点过,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红槽房一红绿灯处,一辆号牌为渝CY***8的红色小轿车停在斑马线上,驾驶员怎么叫都叫不醒。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员沉睡不醒,拍打车窗也没反应。有人称,一小时之前就发现该车停在此处,原本以为是等待红绿灯,没想到一小时回来,看见该车还停在原地,驾驶员竟然呼呼大睡,因担心驾驶员出事,已经打了120。
很快,120救护车也赶到了现场准备施救。
就在民警准备敲碎车窗玻璃的时候,驾驶员终于有了反应,打开车门的瞬间,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
“你喝酒了吗”?
“嗯!喝酒了。”
现场,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1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姓周,前一天晚上在渝北与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原来准备坐出租车回家,因渝北区到九龙坡含谷距离远,车费贵,周先生还与出租车驾驶员起了争执。
最后,周先生决定自己开车回家。由于饮酒过多,他不但下错了道,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竟然还睡着了。
周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之规定,如果血检结果证实醉驾,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追究刑事责任,并处高额罚金的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驾驶员应该遵守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更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否则不但会危及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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