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交巡警公众号消息
开车上路
总有一些驾驶员十分任性
毫无征兆地突然违法变道
冷不防的来个“强行插队”
殊不知
事故往往就发生在随意变道的瞬间
9月29日14时30分许
张某驾驶着一辆小型客车
行驶至渝中区大坪环道大坪支路路口变更车道时
其车右后部与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造成两车受损
摩托车驾驶员肖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经询问调查
张某驾驶小车在大坪支路路口变更车道时
由于没有事先观察道路周边情况
与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肖某发生碰撞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经民警判定: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肖某无责任。
警方提醒
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应首先观察道路周边交通情况后,慢慢变更车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原标题:渝中一司机违法变道酿事故,监控还原惊险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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