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1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市场流通环境、加快发展夜间消费和加快发展首店经济等20条举措,以推动流通创新发展,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重庆日报记者梳理《通知》发现,这20条举措涉及流通、夜间消费、假日消费、财政支持和首店经济等多个方面,每一条举措都明确了责任单位。
在进一步优化市场流通环境方面,具体举措包括:建成全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有关部门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农资环境。聚焦食品、药品等民生问题集中领域,重拳打击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推动完善汽车、平板电视等消费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等。
在加快发展夜间消费方面,要扩大夜消费、繁荣夜经济,倾力打造“重庆味、国际范”的不夜城。以“夜重庆、潮生活”为主题,统筹规划布局,集中打造夜间经济核心集聚区,培育一批主题精品夜市街区;围绕“潮味、潮享、潮乐、潮玩、潮购”,商旅文体联动,夜间开放各类设施场所,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丰富夜间经济业态,打造多元化、多样性的消费场景。塑造夜市文化节品牌,扩大重庆夜经济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加快发展首店经济方面,要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和连锁店,鼓励在渝首发新品,举办时尚走秀和新品发布活动。鼓励利用解放碑、朝天门等地标地域优势,打造城市秀场。支持世界500强等企业在渝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产品定制中心、展示交易中心等,拓展高端消费服务功能。引导自主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和认知度,推动国内销售的国际品牌在品质价格、上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市场同步接轨。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加快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加快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优化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加快满足优质商品消费需求,加快发展汽车消费,鼓励发展绿色消费,加快拓展假日消费空间,加快保护和发展老字号,进一步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进一步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进一步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重庆日报记者 黄光红
原标题:重庆出台20条举措 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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