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通报,政府鼓励防疫物资公益捐赠,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20条政策措施中,有3条要由税务部门负责落实,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纳税定额调整、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杨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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