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2013年,傅先生在重庆沙坪坝井口的龙润尚城井弘苑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33万元,并在当年入住。由于这是安置房,房主赖钦承诺产权证一旦下来便可以过户。2017年,很多业主陆续都拿到了产权证,傅先生也多次向房主催问此事,可一直都没有结果。
后来,几个自称是贷款公司的人找上门来,对方询问傅先生的房子是不是租的,还提到要打官司的事情,这一席话让傅先生觉得有些不对劲。
再后来,一个叫王金磊的人又找到傅先生,他竟然拿出了这套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说这房子是他的。
傅先生立即到产权登记中心查询,结果显示房子已经过户到王金磊名下。为了这事儿,最近两年傅先生多次找原房主赖钦要说法,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
傅先生说,当初就是怕过户有什么意外,还专门预留了2万元尾款,谁知道最终还是出了状况。
明明已经签了合同,房款也给了31万,原房主为什么还要把房子卖给别人呢?到底是事出有因,还是刻意欺诈?记者通过各种方式和原房主联系,但不管是电话还是微信,对方都没有回应。
对于傅先生已经购买了这套房屋的情况,现在的购房者王金磊是否知情呢?对此,王金磊表示不知道。
面对现在的情况,傅先生该怎么办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现在房屋已经过户到第二买家的名下,所以傅先生不能直接要求过户登记,而傅先生和原房主的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现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他可以要求房主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另一方面,如果傅先生有证据证明房主和第二购买人王金磊之间的房屋交易存在猫腻,有虚假的情况,傅先生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提醒:购买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存在一定的风险,大家一定要谨慎。目前,傅先生已经聘请律师,准备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斌
原标题:花31万元买的二手房 结果又被原房主再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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