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驾驶证被注销了?民警是不是搞错了哦……”
7月8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然而,这位驾驶员听闻自己驾驶证早已被注销时,却一脸茫然。
当日11时许,观音桥大队民警巡逻至红黄路洋河立交路段时,发现一辆灰色宝马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民警正要处罚其不系安全带时,驾驶人刘某支支吾吾,称忘记携带驾驶证出门,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对其进行联网核查,发现其驾驶证已被注销,驾驶证状态处于“注销可恢复”,驾驶员刘某涉嫌无证驾驶。
在询问其驾驶证缘何被注销时,驾驶人刘某一脸茫然,多次质疑民警是不是弄错了。后来才弄清,原来,刘某驾驶证到期后,长时间未换证,导致了被注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及第99条之相关规定,民警对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交江北交巡警做进一步处理。
交巡警提醒: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也属于无证驾驶,需要通过考试科目一才能恢复驾驶资格。上路驾车行驶,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和准驾资格,同时还应注意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及时核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上游新闻 徐勤 江北公安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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