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消息,7月20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遗嘱继承引发的纠纷案。高某年约40岁,2021年因病去世,生前未婚。去世前,他立下遗嘱:将名下价值400万元的房产、100万元的存款及一辆奔驰汽车全部赠与交往一年的女友王某。高某安葬后,王某向高某父母提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遭拒,遂诉至法院。
庭前调查中,王某哭着说遗嘱是高某亲手写的,自己只是完成高某的遗愿。高某的父母则老泪纵横称,儿子名下的房产是他们掏空了半辈子积蓄买的。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遗嘱系自书遗嘱,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遗嘱要件,但《民法典》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肩负着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案件审理结果不应是一份冰冷的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定分止争过程中,更应当在兼顾法理的同时弘扬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经过法院5轮调解,王某和高某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房产归高某父母所有,奔驰汽车和存款归王某,高某父母向王某支付补偿金60万元。
原标题:男子把全部遗产留给女友 父母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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