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曝光邓伦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3月15日《新华网》)
邓伦的个人微博简介是“好好做人,认真演戏”,现在来看,这个标签实在太过嘲讽。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应当说既让人感到意外,又让人不觉得意外。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近年来,税务、财政、文旅等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红头文件”,三令五申要求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和明星艺人自查自纠,并多次给出补税期,掀起了多轮补税潮。在这种情形下,邓伦仍然偷逃税,不积极主动按规补税,特别是经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俨然是顶风作案。
让人不觉得意外的是,因为偷逃税已经成为娱乐圈、直播圈的一种潜规则,有不少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存在偷逃税的违法行为。近年来,范冰冰、郑爽、雪梨(朱宸慧)、林珊珊、薇娅(黄薇)、平荣等多位知名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因偷逃税被查处,很多人早就质疑到底还有多少明星艺人偷逃税没有被查处?从这个角度说,邓伦可能不是最后一个因偷逃税被罚的明星艺人。
邓伦是最近这几年才成长起来的一线明星,是深受年轻人喜爱的青年演员,在而立之年因偷逃税而毁掉个人演艺事业,十分惋惜。这也表明包括邓伦在内的不少明星艺人在偷逃税以及要不要依法补税问题上仍然存在强烈的侥幸心理,始终没有吸取范冰冰、郑爽等人偷逃税被罚的教训,不惜赌上个人的演艺事业前途,实在是令人唏嘘。
不过,一位又一位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因偷逃税被查、被罚、被封,实质上是一次又一次警示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在履行纳税义务上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再打偷逃税的主意,心存侥幸逃不过大数据的火眼金睛、逃不脱监管的法网。
实际上,在大数据时代,任何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偷逃税行为都将无所遁形。特别是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力度的加大,税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任何企业、个人偷逃税都只能是死路一条。而且,接连查处和曝光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偷逃税案件,表明国家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不是“一阵风”,而成为一种常态,无论是具有多大影响力的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只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都将被查处和曝光。
总之,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务必吸取教训,打消侥幸心理,不要再心存幻想。明星真正“好好做人”,应从依法纳税开始,带头履行纳税义务,为粉丝当好依法纳税的榜样。唯有如此,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的演艺事业才能走得更远。
作者: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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