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74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5月4日上午8:00开始采样工作,17: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郑州市域内(航空港区除外)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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