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直通车消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陈继志夫妻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执行标的505827元,关联案件涉及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9月,建行唐山分行与陈继志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0万元用于购置某处房产,借款期限300个月,银行向陈继志夫妻发放贷款后,陈继志承诺以新购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里玫瑰庄园一处房产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但自2018年6月起,陈继志违约拖欠还款。
法院认为,被告陈继志因未按期归还借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责任,被告陈继志妻子兰某辩称其未在涉案房屋居住,不承担偿还贷款的主张,理据不足,不予支持。裁判结果为陈继志夫妻向建行唐山分行还款合计合计497071.29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唐山分行对陈继志抵押的房产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原标题:唐山陈继志拖欠50万房贷被法院执行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