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5)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了重庆“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这是“莎姐”第三次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重庆检察机关的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将作为“重庆经验”进行全国推广。
重庆检察机关在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公益诉讼等方面如何在行动?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联系到重庆市检察院,进行了相关采访。
性侵人员从业禁止制度,重庆2名前科人员被禁止招录
报告原文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广上海、湖北、重庆等地经验,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重庆“莎姐”、阿坝“格桑梅朵”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走红校园。
重庆行动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会同市教委召开视频会议,就加强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向全市9000多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提出要求,推动市教委建立性侵人员从业禁止制度,上线教职员工入职涉罪信息查询系统,2名前科人员被禁止招录。
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会同市公安局、市中医院设立首个省级“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结合办案,把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为“莎姐”普法重点,法治宣讲561场次,三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头为学生以案释法,持续播洒法治的种子成效明显。
清理“挂案”,重庆114家民营企业卸下包袱
报告原文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排查出2687件,已督促结案1181件。”
重庆行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司法、平等保护是民营企业最有安全感的“定心丸”。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撤案359件,为114家民营企业卸下包袱,依法对7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举在今年召开的重庆“两会”期间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也在重庆民营企业界引发良好反响。
重庆检察机关出台全国首个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指导意见
报告原文
“对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50800人,同比上升20.4%。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36件,同比上升16.7%。”
“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35778件;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
重庆行动
2019年,在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方面,重庆检察机关起诉1183人,同比上升5.9%。涪陵区检察院起诉的王某、张某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12个典型案例之一。探索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相融合的生态检察模式,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54万元,补种苗木16万株,放流鱼苗110万尾。
落实“1号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超标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活动,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588件,同比上升35.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63件,行政机关采纳落实99%,提起公益诉讼52件,法院已判决44件,全部支持起诉意见,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被损毁的耕地、林地等690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近5万吨,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50万元。
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市检察院与川、滇、黔、藏、青5省区检察院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与9个市级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探索由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专门负责长江上游重庆段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铁检院与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检察院建立了龙溪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2020年4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拓展办理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投资者权利保护等5个“等”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指导意见。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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