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广州“虎牙员工被HR带人抬出公司”案二审宣判,广州市中院维持“虎牙公司向张樵支付5016元,并在新浪微博发布致歉声明7天”一审判决。1月17日,当事人张某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号:cnshangyou@163.com)记者证实,截至17日,虎牙直播并未在新浪微博上道歉,他本人也未收到虎牙方面任何形式的道歉。
▲当事人称,虎牙直播并未在新浪微博上道歉,他本人也未收到虎牙方面任何形式的道歉。图片来源/个人微博
2020年11月3日,一名自称“虎牙被抬员工当事人”的用户在新浪微博上发声,称其遭受直属领导的冷暴力导致抑郁,现被公司暴力辞退。在拒绝签署辞退书后,公司HR带着5个人将其抬出公司,他也无法带走个人物品。他在被拖抬过程中,头部受到多次撞击,导致心理和身体双重受挫。
2020年11月7日,虎牙公司就“虎牙员工自曝被HR抬出公司”一事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在季度例行检查调查期间发现该名当事员工存在简历造假、在职期间进行兼职活动等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虎牙公司价值观,遂决定同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还表示,“在辞退当天,当事员工拒绝签字,言辞过激,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公司HR员工在不得已情况下要求物业安保将该闹事员工抬到一楼进行冷静。对此欠妥行为,公司真诚致歉并深刻复盘。”
▲广州市中院维持“虎牙公司向张樵支付5016元,并在新浪微博发布致歉声明7天”一审判决。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虎牙公司员工安排人员将张某从13楼拖抬至1楼,在拖抬过程中客观造成了张某头部及身体损伤。虽未有证据显示拖抬人员直接殴打张某,但这些损伤确系因拖抬行为导致。虎牙公司主张其系因张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签辞退书、收拾个人物品过慢及言行过激扰乱办公秩序才不得以实施拖抬行为。
法院认为,关于张某是否违法劳动合同约定问题,属劳动争议范畴,本院不予审查。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16元;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以“虎牙直播”账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致歉声明。道歉声明需保持7天,声明内容事先须由人民法院审查。
今年1月13日,当事人张某在微博发帖称,虎牙公司超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道歉。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终审判决生效后5日内,虎牙方面并未在微博上发布道歉声明。
▲判决书显示,虎牙公司在其“虎牙直播”新浪微博账号中就涉案事件发布声明,但该声明仅是虎牙公司对网络舆情的回应,不足以构成针对涉案侵权行为的道歉声明。图片来源/虎牙微博
近日,当事人张某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二审判决生效后,他没有收到虎牙公司任何形式的道歉。“(对方)没有联系,也没有道歉。涉事的HR开庭时也没有出席。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过任何个人或公司的道歉。”张樵说,他通过代理律师与虎牙公司沟通。律师称,虎牙方面并未对道歉问题进行回应。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判决书显示,尽管虎牙公司在其“虎牙直播”新浪微博账号中就涉案事件发布声明,但该声明仅是虎牙公司对网络舆情的回应,不足以构成针对涉案侵权行为的道歉声明,故张某要求虎牙公司在其“虎牙直播”新浪微博账号中就涉案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合法合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二审法院也予以支持。
二审判决书还显示,如果被告人逾期不履行(判决),法院将在《广州日报》上公布判决书,刊登费用则由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张某表示,虎牙公司没有发布道歉声明,他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等待结果。
为何不履行法院关于“在新浪微博账号上就涉案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的生效判决?1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拨通虎牙直播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对此事不了解详细情况,但提供了相关负责人的电话。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但未能取得联系。
上游新闻记者 宋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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