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网络流传一张《寻人启事》:河北省邯郸市有家长在寻找一名失踪的11岁男孩。1月26日下午,男孩父母告知媒体称,儿子失踪3天后找到遗体,被狗咬身亡。
▲被狗咬死的男孩亲人在短视频平台称,家中老人自责没看好孩子。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此事发生于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男孩确定被4条狗咬死。
警方称,他们于1月20日接到男孩家属报警,男孩遗体在离家不远的废弃厂房找到。目前案件正在侦查,其他详细信息有待官方通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伟认为,按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动物饲养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免责。
吴立伟称,从目前透露的案情来看,狗主人起码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小孩死了,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都要求赔偿。”狗主人如明知散养可能致人损害,甚至可能致他人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不采取防护措施,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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