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的精装新房还没入住,却发现家里早已被他人抢先居住,且现场痕迹显示住过的人还不止一人,就连燃气都被违规接通了。
7月4日,江苏无锡业主蒋女士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表示,新房暂住人杨某曾向其转账1万元,但杨某、物业以及开发商的房修人员却始终不肯说明未经她允许就让他人入住的原因。
▲今年4月24日,蒋女士发现新家已住进陌生人。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蒋女士介绍,2021年9月,她和丈夫贷款购买了无锡北控雁栖湖小区的一套一楼住宅,2022年1月办理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子是精装房,交房时发现房子有一些问题,就报给小区的房修部门。因为他们说确定不了维修时间,我就留下了家里的钥匙。”蒋女士说,因暂时不打算入住,后又因疫情原因就一直没有过来。直到今年4月24日,她和家人一起到新房子时,才发现新房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有他人居住。
现场视频显示,蒋女士家的主卧室里摆着一张床,周围还堆放着被褥等生活用品,卫生间的淋浴房里悬挂着衣服,客厅等区域还有热水壶等各类用品。“4月17日,我先生还接到询问房屋报修的电话,当时我们还有没人入住怎么会有报修的疑惑,以为打错了电话,根本没想到新家已被住了人。”蒋女士说。
因联系不到物业和地产公司,4月24日,蒋女士现场报了警。她得知暂住人姓杨,杨某及物业等只表示是弄错了门牌号。当天,杨某向蒋女士转账1万元,称系房屋入住赔偿金,物业表示会对房屋进行清洁。
▲今年4月25日,蒋女士发现新房的燃气已开通,经检查系私自接管。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4月25日,蒋女士接到物业通知称房屋已进行保洁。蒋女士在现场却看到,虽然床铺等用品已经被连夜搬走,但马桶上还留有污渍、毛发,家里鞋柜、地板等均有明显划痕。蒋女士还发现,自家燃气也已经被开通,水表显示使用量已达20多天。
“看到这些,我感觉物业没有和我们说实话。”蒋女士表示,她向燃气公司求证后发现,自家的燃气并没有通过燃气公司开通,只是私接的管道。同时,自家房子在4月10日左右还被用作隔离使用。“门上还有隔离封条撕下后的残留。”蒋女士说,这也证明房子不仅仅是杨某一人住过。
▲社区防控信息显示,自家新房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4月10日前后还被用作疫情隔离房使用。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到底是谁未经房主允许将房子安排给他人居住?事发后,蒋女士多次向物业、开发商询问,但均未得到明确回复。蒋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当地曾组织蒋女士与物业等进行沟通,但也是无功而返。
公开资料显示,无锡雁栖湖小区开发商为无锡雁栖湖开发有限公司,是浙江融衡地产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企业,北京北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浙江融衡地产有限公司45%。
▲业主发现新房门上还有贴过的隔离封条的痕迹。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小区物业丰经理表示,该事目前有专门人员在处理,她会与负责此事的人员沟通,安排其进行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仍未回应。
7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小区开发商,也无人回应此事。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认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又规定,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因此即使因为疫情的需要,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征用也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同时要经过县级以上政府同意,而且要履行告知义务,并进行补偿。物业或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均无权力进行征用。该事件中,有关单位实施强占、强用的行为,显然构成了民事侵权。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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