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崇阳县市监局)《关于张某、郑某远、陈某龙、张某超等人多次投诉举报崇阳县经营者的统一回复》的红头公文扫描件在网上引发关注。崇阳县市监局从购买频率、目的、动机三方面,认定其“恶意投诉举报”并将牟利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关于张某、郑某远、陈某龙、张某超等人多次投诉举报崇阳县经营者的统一回复》扫描件 网络截图
7月4日,崇阳县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是职业打假人。这份‘统一回复’文件属实,邮寄给他们签收,没有在网上公布。他们中有人将这份回复文件传上网,目前郑某远起诉崇阳县市监局侵害其名誉权,我们将积极应诉。”
近期,崇阳县市监局《关于张某、郑某远、陈某龙、张某超等人多次投诉举报崇阳县经营者的统一回复》的扫描件在网上引发关注。上游新闻记者看到,这份红头公文落款时间2022年5月24日,还盖有鲜章。公文写道,今年(2022年)以来上述4人,通过多种形式对县经营者销售食品标签问题、过期食品问题向崇阳县市监局多次投诉举报。崇阳县市监局“集体研究及综合性调查跟踪”后向4人回复:
1.你们购买商品的次数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次数;
2.你不是以生活消费购买商品,而是以牟利为目的;
3.在当前疫情防控非常严峻的形势下,你们为了一己之私到崇阳多家经营者中进行排查为你们获利的证据,对经营者进行索赔;
根据相关规定,崇阳县市监局认定他们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并还将他们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进行共享和互认,以牟利为目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对于上述4人的举报投诉,除确有违法事实,经调查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立案外,不支持其他任何诉求。
7月4日,崇阳县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是职业打假人,据12315投诉平台信息显示,他们要么在同一时间段,要么在多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并向商家索赔,其行为明显不属于为正常生活所需而购物的消费者行为。这份‘统一回复’的文件属实,当时是邮寄给他们签收,没有在网上公布。他们中就有人将这份回复文件传上网,引发了网友关注,目前郑某远起诉崇阳县市监局侵害其名誉权,我们将积极应诉。”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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