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展和成就,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提出的。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依法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图片来源/国新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介绍,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特点和优势在于全过程。我们国家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依法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宋锐指出,我国宪法就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大政方针也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人大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维护、发展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方面权益的法律,以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民主、增进民生福祉。从参与实践平台的角度讲,人大工作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我举几个例子,最近刚刚完成了新一轮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10亿多选民1人1票,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了26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这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人大的协商体现在调研、座谈、论证、审议、公开征求意见等各方面,人大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定决议,都是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凝聚共识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表决的。还有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意志、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推动各国家机关依法正确地行使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正是通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能够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到最广大的人民利益之中。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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